感冒藥一定要吃完嗎?這是很多人的疑問,尤其如果醫師開的藥,吃了一天症狀就改善,還要繼續吃嗎?醫師說,藥其實不用全部吃完,尤其是症狀治療用藥,也就是消炎止痛藥,只要症狀改善就可以停止服用,多吃就會傷身,而且藥的保存期限是一個月,沒吃完千萬不可留著下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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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R, w& E5 e, e7 k) rtvb now,tvbnow,bttvb狂打噴嚏,感冒了,只是很多民眾心中都有一個疑問,醫師開的藥,如果吃了幾包症狀改善,「藥」是不是可以不用繼續吃?不少民眾多認為既然花了錢看病,藥當然要吃完,還有民眾認為,藥吃不完留著下次生病用,但這是一個錯誤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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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y% B! [+ ~4 ^ L公仔箱論壇家醫科醫師何一成表示,因為感冒是一種上呼吸道感染,醫師通常會開治療和症狀用藥兩種藥,其中症狀用藥主要是消炎止痛,不用非得全部吃完。何一成指出,藥其實可以不用吃完,但如果藥沒服用完,最多只能保存一個月,超過這個期限不只失去功效,如果再吃下肚恐怕就會影響您的身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