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性侵女兒判刑八年 被趕出家門 通緝躲藏一月 |  | | 更新日期:2008/11/22 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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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z7 K2 D% @" I; K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吳姓男子性侵親生女兒,事情在女兒挺身揭發後曝光,他被法院判刑八年半,還被父母趕出家門,他因刑期執行不到,被法院通緝,廿一日被警方逮捕。他嘆說,「我做了一件這輩子都會後悔的事。」表示被逮入獄懲罰,猶如心中放下大石。警方調查,吳姓男子(四十三歲、台中人)三年前與妻子離婚,為了性需求,竟然接連性侵當時就讀國中的女兒三次,他的女兒向學校老師哭訴後,警方調查屬實,將吳男逮捕偵辦,法院判吳男八年半刑期。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6 J+ I4 S2 K+ {- }
吳家人也無法忍受吳男亂倫的罪行,覺得十分可恥而將吳男趕出家門,吳男的戶籍也被移至西屯戶政事務所,入獄的日期到了,吳男卻沒報到執行,檢警上個月對他發出通緝。tvb now,tvbnow,bttvb( T" L: a- S$ N" m K) Q+ O
市警五分局追緝吳男,得知他最近都出現在逢甲夜市附近,昨日上午到附近搜索,發現他的蹤影,將他逮捕。他辯稱說,因為通知入獄的公文,是寄到設籍的戶政事務所,他沒收到所以不知情。他也嘆說,這件罪行讓他後悔,被逮入獄懲罰,覺得心底比較輕鬆。
( Y0 B. s" ~& m3 Z$ i3 l* ~- T本則新聞由中時電子報提供 2008/1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