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港澳台] 要換湯更要換藥! - 李柱銘

5.39.217.76& r: }. r+ E& r- L7 q

5 O+ [4 O( Q; Q* ^中聯辦換主任當然是一件大事。周一新上場的駱惠寧在中聯辦大堂會見傳媒時,強調「大家都熱切希望香港能重回正軌」。「重回正軌」固然是港人的共同願望,不過,近年堅持要背離正軌而行的,不正是中共嗎?
7 A; _0 A* ]) @0 q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F9 N! U7 ?  G; d, c: v  I" w
按照《中英聯合聲明》,「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但中共竟在2014年的《白皮書》提出中央對港擁有全面管治權,亦即是將本已給予特區的高度自治權收回。而中共也顯然自知理虧,所以故意對外宣稱「《聯合聲明》作為一個歷史文件,不再具有任何現實意義」。同時,中共更刻意強調《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為「母法」與「子法」,企圖矮化《基本法》,並否定《聯合聲明》的地位。
$ c# Y0 s; ?% a9 t8 Z8 b- X3 ^' A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v3 h4 g9 F4 H2 m- d6 Z
然而,《聯合聲明》乃是在聯合國秘書處登記的國際條約,中共豈能單方面宣稱其失效?再說,特區成立以後,《憲法》在特區才是「不具備任何約束力」。雖則人大確實是憑藉《憲法》第31條賦予的權力,才能成立特區,但在特區成立後,只有《基本法》才是特區的「小憲法」,因內地與特區在一國之下,實行兩個截然不同的制度,故《憲法》是絕對不能直接在港實行的。故此,《基本法》第18條也清楚訂明在特區實行的所有法律,並不包括《憲法》。記得在《基本法》起草期間,筆者曾多次問起草委員會副秘書長魯平除了《憲法》第31條外,還有哪些條文適用於特區。他表示有,但始終沒有言明。後來是在《基本法》的附件三,訂明在特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但也沒有列出任何《憲法》的條文。5.39.217.76+ F6 I: P+ P  w2 Z3 [0 J1 P

1 [6 h7 ~$ K* V% ~! G6 B9 G1 i. j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另外,1990年4月4日全國人大通過《基本法》的同時,作出了一個關於《基本法》的重要《決定》,明確說明《基本法》「是符合憲法」,並訂定特區「設立後實行的制度、政策和法律,以……基本法為依據」,而不是《憲法》。由此可見,一國兩制的正軌於特區而言,就是凡事都必須以《基本法》為依歸,反而不是《憲法》。近年,中共刻意不斷強調《憲法》在特區的地位,以取締《聯合聲明》和壓倒《基本法》,根本就是強詞奪理,亦顯然跟上述歷史、事實和《基本法》的立法原意不符。公仔箱論壇2 P/ J4 u: l6 l, \4 u3 V8 `4 _$ f
. Y4 q5 P9 b" L5 q
香港的問題,歸根究柢就是近年中共不按本子辦事,所以換人不換路線,只會是換湯不換藥。因此,唯一能治標又治本的方法,就是領導人必須改弦易轍,重回鄧小平所訂下的一國兩制正軌,讓特區真正行使高度自治權,讓港人能夠首次真正當家作主。
% E! V7 l/ z. d2 ~: g公仔箱論壇tvb now,tvbnow,bttvb* r9 t+ K+ g  G0 n2 j
李柱銘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