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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 司法大戰 台港雙輸 -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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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陳同佳出獄之日,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立法會宣佈正式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這是何等諷刺。從2月至今逾八個月,《逃犯條例》修訂打回原形,但香港社會的動盪、分化已難以挽回,陳同佳出獄被自首更牽動台灣、香港司法大戰進入第二回合,讓兩地政府政治算計的醜態畢露,台港錯失建立司法互助、共同伸張正義的時機,由有機會雙贏變雙輸。tvb now,tvbnow,bttvb* F" f4 F% W+ A, Q& E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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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眾大眾眼中,表面證供成立的殺人疑犯,無論是在香港受審或在台灣受審,另一方有義務提供協助,都不應該有爭議。關乎正義的審訊,理應高於政治爭議及由此衍生的司法管轄爭議,即使法例上有漏洞,也完全可以通過雙方政府協商個案協助、或經法庭判決予以解決,何況有2016年台港就香港石棺藏屍案展開司法合作的先例可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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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先是林鄭政府把問題複雜化,不理會台灣三度提出司法互助的要求,展開個案協商,而是強推《逃犯條例》修訂,企圖把港人(包括旅港、途經香港的外國人)送到中國審訊、服刑。林鄭政府罔顧香港及國際工商界的憂慮,一概否決港人港審、地域界定、刑法管轄修訂等建議,自以為有西環吹雞、在立法會數夠票就可以為所欲為,甚至罔顧港人的反對,視屢次百萬人大遊行為香港人權的佈景板,以致引爆社會怨氣和抗爭,直到陳同佳刑滿出獄仍未能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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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度拿陳同佳當棋子拒合作
" _! k0 U2 |2 t3 O在修例失敗後,林鄭政府繼續拒絕與台灣展開司法合作,只推動陳同佳被自首,企圖「私了」。特府的多份聲明都表示反對台方妄指疑犯自願自首有政治圖謀,但「自願自首」的字眼何異於此地無銀三百両?自首還有不是自願的?那就是中國特色的被自首。為否認陳同佳被自首,管浩鳴又聲認陳同佳早有自首意願,這何異於再摑林鄭政府一巴?明知陳同佳願意赴台自首,林鄭政府還要強推送中惡法,豈不是居心險惡,消費陳同佳同死者家屬?* t1 z! W3 C2 X0 w3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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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是台灣政府在接受陳同佳自首問題上也把問題複雜化了,以致傳出拒絕陳同佳入境的笑話,讓林鄭政府有反擊的藉口。台灣要求來香港押解陳同佳回台灣受審,在兩地沒有簽署司法互助協議之前,無異於獅子開大口,有違正義為先的原則。蔡英文因支持香港反送中運動而挽回選舉劣勢,但如果貪勝不知輸,不以緝拿陳同佳歸案為先,而空談台灣主權,豈能不有違正義及人權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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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兩度拿陳同佳當棋子,背後的政治算計之一,都是拒絕與台灣展開司法互助,替北京貶低台灣的地位,強調台灣是中國一部份。蔡英文政府在主權問題上寸步不讓,合法合理,也是贏得選戰所需,但如果要一味藉香港反送中運動擴大戰果,提出超越台港兩地政治現狀的要求,而忽略民眾對緝拿、懲辦殺人疑犯的正義要求,未免矯枉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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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過來,林鄭政府口口聲聲說與台灣沒有司法互助協議,但2016年的石棺藏屍案已開了兩地司法互助先例,如今陳同佳案雖案情有不同,為甚麼不能加以借鑑,進一步形成在不觸動兩地法例前提下的個案司法互助的程序和範例?當年,台灣警方把四名疑犯押解至桃園機場辦理出境手續,在登機橋與香港警方交接,疑犯登機後由港警看守,班機着陸立即被拘捕。香港就不能允許台警能來港與港警在香港機場登機橋進行交接嗎?台灣非要押解的名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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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H$ @! t1 ?' v4 J1 ~, I9 ^2 F5.39.217.76台港有2016年司法合作成功的前蹟,未能藉陳同佳案進一步創造雙贏局面,只因政局被中共魔影籠罩,林鄭政府是被魔爪操控,蔡英文政府是想打魔鬼助選戰。引渡陳同佳,是台港司法大戰第一回合,林鄭政府一敗塗地,更賠上香港的法治與安寧;陳同佳被自首,是台港司法大戰第二回合,林鄭政府的詭計部份得逞,蔡英文政府則因未果斷接招而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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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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