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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好幾天實踐說明,被林鄭及她的政府視為「止暴制亂」奇招的蒙面法只是為社會添煩添亂,只是加劇警民官民矛盾,令局勢火上加油。自上星期六零晨開始實施惡法以來,連續兩天街頭都有大規模遊行,數以萬計市民無懼惡法戴上口罩、面具或其他足以遮掩臉容及身份的東西在街上直視同樣蒙面的警察及速龍們;不同地區則是連續多晚來個遍地開花式的抗爭,堵路、破壞公共設施及四處遊走抗爭,渾然不顧蒙面法下被拘捕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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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Q2 @9 G' j. F( j' F) b正如我們一再強調,人民不接受的惡法根本不能指望市民自覺遵守,到頭來反而暴露公權力的低下,林鄭政府倉卒訂定惡法實在自取其辱!& p5 V; p$ r8 A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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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佈白色恐怖 令校園不安
! m- c: \3 @' q蒙面法添煩添亂還有第二個層次,那就是在全港學校散佈白色恐怖氣氛,加劇校方與學生之間煩惱與矛盾,令原本已充滿政治氣息的校園變成政治鬥爭的前線。自九月開學以來,反送中條例抗爭已一直是校園內外熱話,再加上梁振英之流用盡各種方法、機會滋擾老師與學生,令不少學校在開學一個月後仍未能平復及集中在課堂學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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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林鄭政府引用緊急狀況條例不經諮詢就推出蒙面法,教育局並立時要求校長呈報校內戴口罩、缺課、組人鏈情況,變相來個政治審查,並把落實蒙面法視為校方政治任務。對於想埋首教育,讓學生正常學習的校長、老師、家長而言,這怎不是在添煩添亂,令校園更不安寧!- K3 C, |+ I4 F- v
, r v' d7 r+ a/ i0 |4 c. t2 q( a公仔箱論壇令局勢紛擾混亂的主角當然是警方。自逆權運動在六月份開始以來,警察濫權濫暴已成警署內的「風土病」,警務人員從上到下都禁不住濫用手上的權力、武器,對抗爭者、市民、記者、社工的態度日益惡劣敵視,有時候還會刻意攻擊造成他們受傷。今次林鄭政府進一步擴大警隊的特權與權力,一方面讓他們執勤時可以蒙面隱藏身份,另一方面則賦權警察可以隨時要求市民除下口罩、面罩以確認身份;而在抗爭現場他們更可以即時以蒙面法拘捕任何戴上口罩面罩的人,不必有任何暴力衝突或原因。換言之,蒙面法令過大的警權更大,令警察更容易濫權濫捕。/ X' G( `. \2 I3 B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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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有了這把新尚方寶劍後,警隊過去幾天多次採取擾民的檢查及拘捕行動,既一再進入私人屋苑、商場範圍執法,毫不尊重居民的權利,強行扯走採訪記者的口罩令記者跌倒(幸好沒因此受傷),還把盡責盡職保護商戶居民的保安員拘捕,一派遇神殺神不受任何人制衡的囂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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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M4 o. Q, h) _tvb now,tvbnow,bttvb藉詞止暴制亂 進一步濫權
+ H- Y4 ?6 ]1 \9 c9 F5.39.217.76正因為警隊在新法例下進一步濫權,過去幾天各區一再出現對峙、喝倒采以至推撞的場面,在不少地區警隊二話不說就放起催淚彈、胡椒噴劑對付市民、居民,令雙方怨恨更深,敵意更濃。顯而易見,蒙面法不但不能「止暴制亂」,不但未能穩住秩序人心,反而激發更多街頭暴力衝突,令社會更不安定。公仔箱論壇: V P4 M* n2 |. A$ R
: Y8 b: v g8 I+ x公仔箱論壇更可怕的是,林鄭這次引用的「撒手鐧」嚴重毒化不同意見人士的關係,令社會氣氛充滿火藥味,引發一而再、再而三的「私了」或不同政見市民以武力相向解決爭端的情況。有支持「平亂」的市民拿着牛肉刀揮舞想斬抗爭的黑衣人,結果反被黑衣抗爭者毆打至頭破血流;有人因為在街頭挑釁、拍攝抗爭者而被滋擾毆打,頭破血流。這樣惡劣的情況不始於「蒙面法」,過去三個多月也偶有發生。但自政府倉卒推出惡法後情況明顯轉壞,「私了」事件發生的頻率大增,也更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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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向來是法治社會,珍視言論自由,不管個人有何不同意見政見也不會揮拳相向,把人家打個頭破血流。但由於政府及警察偏頗不公及濫權,輕視市民權利自由,並刻意針對跟政府意見不同的人特別是年輕人,匆匆訂立蒙面法就是明顯例子,「私了」情況也由此而急劇惡化。. _: I4 e( c5 ^3 [! Q-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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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任由蒙面法的壞影響發酵,法治的約束將進一步失效,社會內對不同意見的包容、對言論自由的尊重大大下降,動輒以暴力處理彼此的分歧。這對香港核心價值及制度優勢的破壞實在相當巨大。林鄭月娥若對香港還有一點點愛護,她就該立即撤回蒙面法這惡例,否則社會衝突以至街頭暴力將會持續甚至變本加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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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