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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q1 d5 }% Y. s: s公仔箱論壇不合作運動讓不少市民對示威者有怨言,黑衣、白衣、警察的街頭暴力使人們外出感恐慌,示威者對暴警的「還拖」和毀損公物也引起求安穩的市民不滿。民意研究所最新調查,儘管有六成市民不滿警隊的整體表現,但也有44%的市民認為示威者過度使用武力,認為示威者克制和幾克制的佔29%,一半半的佔25%。換言之,認為示威者武力過度者較認為克制者多。有一貫支持反送中的人士既擔心中國軍隊介入,又擔心民心逆轉,想對站在抗爭前線的年輕人叫停,又或者想其他辦法讓政府與示威者的對立降溫,比如成立民間獨立調查委員會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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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晚盯着直播和擔心着示威者的安危,我也極不願意看到香港現在的狀況,但我不認為自己有任何可以給前線抗爭者的建議。對於街頭暴力升級,對示威者指摘,我希望參加過200萬人遊行或心中支持過反送中的香港人,向自己問一下以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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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林鄭政權提出的送中條例,香港會變成現在這樣嗎?如果不是林鄭政權完全不理香港法律界的意見,不與任何持不同意見的界別討論,如果不是百萬人上街林鄭仍然堅持要靠立法會的多數暴力硬闖,會有6.12的年輕人不再顧及和理非的衝擊嗎?如果沒有6.12的衝擊,和警察的暴力鎮壓,以及其後的社會輿論及氣氛,送中條例是不是已經通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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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2 S N6 p& V4 h6 \tvb now,tvbnow,bttvb送中條例的通過意味甚麼?意味香港人由《基本法》保障的法律權利從此失去,我們隨時有可能被送中,接受中國的司法制度的審訊。中國司法制度是甚麼狀態?就是70年來幾乎沒有一樁刑事起訴是被判無罪的狀態。送中條例通過,即意味一國兩制消亡,香港人也從此失去「沒有恐懼的自由」,淪為沒有法律權利的奴隸。因此,造成現在種種社會亂象的罪魁禍首就是送中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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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b& z, h3 s6 a( g8 {林鄭宣佈送中條例壽終正寢,卻至今都不肯用立法會的法定語言說「撤回」。這是甚麼意思?法定語言只有兩個選項,就是「擱置」和「撤回」。正如法庭的陪審員判案,只有「無罪」和「有罪」兩個選項,如果陪審員不用這兩個詞語,而是說「罪有應得」、「罪該萬死」,法官如何作決定?不用法定語言,實際上就是留有後路,毀滅一國兩制的法案仍有機會復蘇。因此反送中運動沒有結束。又因警察暴力升級、黑社會介入、涉嫌警黑配合,以及更讓我們揪心的,是為叫停送中而數以百計的青年被捕,被構陷重罪,更凸顯了制度暴力,於是衍生出五大訴求。警察暴力的升級,與示威者暴力的升級,固然是惡性循環;但如果縱容警察暴力,卻叫停示威者的抗暴行動,或叫示威者任打任捕,這難道就公道嗎?對得起不惜犧牲而為香港人暫時遏阻了送中條例的年輕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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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0 ]3 ]9 Y+ y; c3 htvb now,tvbnow,bttvb由於力量對比太懸殊,由於強權太霸道,手段太卑鄙惡劣,勇武抗爭真是難有勝算,但別忘記邱吉爾的話,對強權退讓妥協之後,我們仍然要面對戰爭。因此,一位16歲的中學生在「無力感瀰漫」中寫道:「如果天空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如果發出聲音是危險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覺無力發光的,那就蜷伏於牆角。但不要因為習慣了黑暗就為黑暗辯護;不要為自己的苟且而嘲諷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熱情的人。我們可以卑微如塵土,卻不可扭曲如蛆蟲。最後,我想起在6.12右眼中彈受傷的老師的話:『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對不會曠課。』我相信真正的公義始終會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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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