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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4 L! {) ~$ T( e. X% ~; W入獄已逾一個月,而在這個多月期間,《逃犯條例》修訂亦是全城熱話,踏入6月更是白熱化階段。監獄若是個小型社會的話,相信在外面反對修法的聲音的確異常強烈。因我所接觸的範圍,無一支持修法,反而質疑大陸司法不公、批評林鄭政府未能改善民生即強推惡法,此種民怨連我也感到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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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5 u% q/ @0 t誠然,翻看林鄭《施政報告》或其參選政綱,均未曾見到有如此重大的修法計劃,我始終想不到的是林鄭由何日起由「鴕鳥」變「鬥雞」呢?特首選舉前信誓旦旦說要「We connect」,可見面對來自法律界、商界,甚至不少是來自建制的抗拒聲音,又何時表現出願意與人聯繫的態度?如果聯繫是這麼重要,為何又要拒絕民主派邀請的公開辯論呢?想當年還是發展局局長仍敢隻身前往碼頭抗爭現場對辯,雨傘運動時亦率領官員與學生爭論,如今何以在香港,甚至國際都質疑修法時,卻不把握機會解釋原委,反而迅速拒絕辯論,要退縮到立法會,借助建制派吶喊助威?明乎此,可見當局今日執行硬任務,對各方意見、憂慮都充耳不聞,務求借用立法會保皇黨壟斷議會的優勢強行在7月1日之前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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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縮放棄則永無變天之日2 n6 r3 Z4 C/ L
立法會因選舉制度不公,縱然民主派在直選議席得票過半,但我們一直是弱勢,在DQ事件後情況更形惡劣。在議會先天缺陷下,未能反映真正民意,我們就只能靠群眾行動對抗暴政,03年七一大遊行50萬人上街令自由黨倒戈,致使23條胎死腹中正是一顯例。誠然,當年上街的群眾亦有可能是因為經濟惡劣、失業率高,故此有人會認為今日經濟尚未崩潰的情況下,我們再難以有50萬人上街,若人數不多,政權不感壓力,最終都是強行通過收場。如此看來,若結局早已「注定」,今日對抗豈不是白費心機?如是者,抱此這種想法的人不是移民,就是甘心做順民。5.39.217.761 W* ~1 o2 x9 g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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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我不敢說我們有能耐在此時就發動超過50萬人上街,甚至也不確定即使有50萬人上街就能推倒惡法。但既然此時此刻我們正面對強權步步進逼,不但有機會為香港經濟帶來負面影響,更威脅每個港人的人身安全,試問我們又是否可以視而不見,閉口不言呢?如果凡行動只計較成敗,謀算得失,當然會因眼前的「絕路」退縮放棄,但若你問問30年前在世界另一邊,同樣受共產國度壓迫的波蘭人,相信他們會告訴你若果他們在軍隊鎮壓、領袖盡數被拘禁後放棄,就不能得到真正的民主,東歐就沒有變天的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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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縱有來自中共的種種壓迫,但與世界各地曾爭取民主之地相比,局面絕非最惡劣。我們沒有印度或南非般的殖民地大屠殺,沒有徹底的訊息封鎖和結社禁令,我們的抗爭者面對監禁卻不是死刑或無期徒刑;如果我說,受以上威脅的地方,都比我們先獲得民主了,我們還要輕言放棄,要移民逃避或者安於逸樂嗎?我不祈求每個人都要做民主烈士,或要像我一樣成為囚徒。我只期盼每個真心愛護香港的朋友們要勇敢發聲,反抗壓迫,我們既然比世界其他地方有更優厚的環境和條件,就更要鼓起勇氣,抖擻精神,在每次強權侵犯之時抵抗到底!正如我入獄前希望大家能上街就上街,能投票就投票,寸步不讓,令壓迫者承受沉重的代價,亦要為後世留下清晰記號。/ s; r! j" s3 a. y/ h& ?6 Q5 X2 t1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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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我再次懇請大家走到街頭對抗惡法,別問我成功不成功,問自己應該不應該!在六四25周年,劉曉波先生曾寫輓歌:「在絕望中,唯一給予我希望的,就是記住亡靈。」我會牢牢記住為民主運動犧牲的亡靈,也記住目前仍受牢獄之苦的志士,依靠他們所賜的希望,在絕望中站立,在黑暗中咆哮!5.39.217.76% c+ t4 v% X2 {! v- C. ^) B' Q
2019年5月29日書於赤柱監獄: ~" @+ i; n-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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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浩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