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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畔唱歌再有一男被控

天水圍    河畔唱歌被指噪音案,再有一名五十四歲男子被控遊蕩罪    ,控方今新增一項噪音管制的交替控罪,但被告在粉嶺    法院否認控罪,裁判官接納申請,案件押後至十月卅一日再提訊。辯方律師指,一般人不能接受的就是噪音,需時傳召專家作解釋,而被告於公眾地方唱歌集會是否違法,屬人權憲法問題,申請將案件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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