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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D [. F7 O. O5 v9 c( M* t5.39.217.76為了硬銷「送中」惡法,特首林鄭月娥跟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近日把「刻不容緩」四個字掛在口邊,不斷催促社會接受他們的行動,不住催逼立法會通過惡法。前兩天那位涉嫌在台灣殺人的疑兇被判刑29個月後,他們更是把「刻不容緩」叫得震天價的響,彷彿不通過惡法天就會塌下來一般。* \, J% Q' R8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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嘆慢板回應台方要求
) g; T |6 A: M3 a公仔箱論壇可是,林鄭月娥跟她的政府在實際行動上從沒有表現出甚麼刻不容緩的姿態,而是一直嘆慢板。兇案在去年二月發生,台灣執法當局此後多次接觸特區政府要求協助,包括商討如何在沒有正式引渡協議下把疑兇送回台灣,讓他受到應得的法律制裁。特區政府對台灣當局的要求一直沒有積極回應,直到現在一年多過去才有幾次書信往還,並且內容言不及義,對解決問題毫無幫助。這樣消極、被動的反應,連半點刻不容緩的意味也沒有,虧林鄭及李家超有臉說出這四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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嘆了一年慢板,好不容易到今年初特區政府忽然着緊起來,開始處理問題。然而,林鄭及李家超卻沒有針對案件的核心問題即香港台灣之間沒有引渡協議,沒有即時跟台灣當局商討有甚麼雙方都可接受的方法例如一次性安排或簽訂備忘錄處理今次案件,而是要對原來的逃犯移交條例動大手術,把跟案件毫不相干的地區如內地、澳門以至伊朗等牽扯進來,令這些地區變得可隨時向香港提出移交逃犯的要求。林鄭這樣的做法好聽點說是節外生枝,模糊焦點;說得白一點則是小事化大,包藏禍心,一舉打破香港法律制度的保護網,讓北大人的執法部門可以變相在香港執法及把「疑犯」帶回內地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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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把個別案件變成制度、系統性問題的做法不單容易激起社會各界的憂慮,更會令討論難以聚焦,要取得共識變得困難重重。辦「刻不容緩」的事怎麼可能把問題無限擴大及複雜化呢!tvb now,tvbnow,bttvb4 g. u9 o( }, q: w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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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既然特區政府說要辦「刻不容緩」的大事,最重要的一條自然是爭取市民的理解與支持,包括清楚交代問題的來龍去脈,並就市民的疑慮、擔憂作清楚的回應。誰知林鄭及李家超在建議修例前完全沒有諮詢,對市民來個「突襲」;提出修例建議後同樣不願多作解釋,老是推說待法例提交立法會時公眾便有機會深入了解及討論。也就是說,從提出建議到現在,公眾對修例背後理據、基礎與影響仍是不清不楚,官員們從沒有好好交代為何要出此下策,市民的憂慮自然更深、更糾結,令通過法例的阻力更大。這又豈是處理「刻不容緩」案件該有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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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6 C6 W/ D1 M2 {; u7 W( r5.39.217.76諂媚北京 為連任鋪路5.39.217.76! D' t* i; z3 u* L+ n9 ]7 o
更根本的是,香港急着處理或所謂「刻不容緩」的事多不勝數,稍稍數一下就有公共醫療系統爆煲,公屋上樓難,樓價掉頭向上再創「癲價」,社會分化撕裂變本加厲……等。這些政治社會危機直接影響着七百多萬市民的生活,毒化整體社會氣氛。林鄭月娥卻沒有為這些問題來個特事特辦,又或因為它們「刻不容緩」而投入更多政治、財政資源處理,而是任由情況惡化。相反,為了一宗兇殺案林鄭卻搞大動作,不惜打開法制缺口,還要求立法會在短短幾個月內通過,一派大石責死蟹的倨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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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8 x! B0 J. e; [tvb now,tvbnow,bttvb從這樣的分別可見,林鄭急的不是港人最關心的事、最重要的事,而是滿足她自己的政治盤算。那她的政治盤算是甚麼呢?顯然是討好北京,是為京官落實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鋪橋搭路。修改移交逃犯條例把香港作為獨立司法管轄區的保護網打破,讓北大人可肆意抓捕港人以至在港工作、生活的外地人正是體現「全面管治權」的重要一步。從討好、諂媚北京來看,林鄭可算立了大功,權位更穩。由此可見,她的所謂刻不容緩急的可不是為兇殺案受害人申冤雪恨,而是為自己連任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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