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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控方陳詞:推斷許金山 唯一兇手

中大醫學院副教授許金山涉殺妻女案,控方昨展開結案陳詞,指從環境證供可推斷許是唯一可能的兇手,許聲稱要以一氧化碳滅鼠只為轉移視綫,控方直指,「他要殺的不是老鼠,而是老婆。」
9 [8 T. P3 S! t, Y  X9 e5.39.217.76涉案被告許金山(53歲)被控於2015年5月22日,以一氧化碳注滿瑜伽球置於車尾箱內,殺害妻子黃秀芬及次女許儷玲,被告早前否認兩項謀殺罪受審。
2 w+ M0 K3 _" o* t+ p稱許非為殺鼠而是殺老婆
2 b- h2 [2 f% }  @/ x$ _8 Q" L' htvb now,tvbnow,bttvb控方昨展開結案陳詞時指,被告解釋他將注滿一氧化碳的瑜伽球帶回家是為殺老鼠,但有常識的人都知道,一氧化碳不懂得分辨要殺甚麼生物,不會選擇只殺壞人而不殺好人,而老鼠亦不會靜止被殺,因此控方直指以一氧化碳滅鼠的說法只是一個轉移視綫的故事,「他要殺的不是老鼠,而是老婆。」+ o8 S/ D" {2 r1 U
控方又指,被告作為一個教授,以99.9%濃度的一氧化碳注入瑜伽球並置於車內,就是為了殺害妻子,因他知道妻子會於案發當天駕駛涉案的Mini Cooper,卻未料次女會一同上車而不幸遭殃及。控方坦言,整宗案件都依靠環境證供,案中並無證據指被告就是將瑜伽球置於車內放氣的人,但以排除法思考的話,被告就是唯一可能的兇手。tvb now,tvbnow,bttvb2 W( W/ `1 E) I* a* S0 ~9 a
控方續指,案中並沒有人提出許妻可能是將瑜伽球放於車上的人,而根據案中證供,次女更加不可能是將瑜伽球放於車上的人;因次女當時仍為與胞姊的旅行而興奮,亦對將來充滿希望,多個證人均證明次女是聰明好動的人,一個如此充滿活力的少女,怎會因為學業壓力及與母親有拗撬,就決定要與母親同歸於盡?即使次女衝動,亦沒有意圖殺害母親。控方已完成結案陳詞,辯方將於今早展開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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