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電/商務部今天發佈2018年第38號公告,公佈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高粱反傾銷調查的初步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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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報道,根據公告,商務部裁定原產於美國的進口高粱存在傾銷,國內高粱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並決定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高粱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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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裁定,自2018年4月18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於美國的進口高粱時,應依據裁定所確定的各公司保證金比率(178.6%)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該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10079000項下。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1 }6 x+ j; E* C* ^6 U+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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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裁後,商務部將繼續對本案進行調查並作出最終裁定。商務部將按照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世貿組織規則保障各利害關係方的當程序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