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委會通過涉及36億港元的教育新資源撥款,中小學新學年可以增加常額教席。有教師在社交網站Facebook「老師心聲」專頁發文,指早前與一間學校簽訂合約教席,在撥款獲通過後隨即收到另一間學校通知給予常額教席,開心之餘又擔心需向第一間學校賠償解約。有中學校長指新合約通常設立一個月通知期,按正常情況9月開學,教師應有足夠通知期,理應不用賠償代通知金,但實際情況仍按合約而定,他又指由於撥款「來得急」,預料未來兩星期教師人事會出現不明朗變動。5 j7 I6 }: K: I8 D' v! t2 A" v1 z: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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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指,新資源撥款通過後,預計學界會出現短暫混亂,建議教師除需要考慮合約或常額教席外,亦需要同時考慮工作環境,由於撥款批出較遲,預計老師會出現流動。對於有教師擔心放棄合約教席需賠償代通知金,他表示需視乎合約條款,一般而言合約定明僱員需給予一個月或三個月通知期。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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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Z1 L& |; L) [; Q8 Z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獅子會中學校長林日豐指撥款批出後,學校在處理教師聘用及編課事宜上非常趕急,「好痛苦,9月就要開學,如果有合約教師走,又要搵人補返個位,成個局面不明朗」。他指出一般新合約定明一個月通知期,但如果延續性合約達兩年以上,則通常設三個月通知期,如果通知期不足便需要賠償一個月薪金,條款同時適用於僱員及僱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