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警務人員因在佔領行動期間襲擊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罪成,被判囚2年,7人早前皆已入獄及提出上訴。繼案中第2被告高級督察劉卓毅申請保釋外出後,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第7被告偵緝警員黃偉豪亦提出保釋申請,同樣排期於本月28日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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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於今年2月被裁定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名不成立,但交替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受傷罪成。而第5被告陳少丹普通襲擊罪亦罪名成立,7人各被判監2年,而陳少丹的普通襲擊罪則囚1個月,同期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