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聘用的顧問公司,被揭把政府內部資料再用於私人項目,遭罰禁投標3個月。是否罰得輕,政府應交代準則,且更要有法子加強阻嚇力,禁止再洩密,不容把政府內部資料私用。是否罰得輕 政府應交代準則
c0 o: ^( s) h( H5.39.217.76元朗橫洲項目爭議不斷,近來再另生枝節,獲政府委託做橫洲項目研究的一間規劃顧問公司奧雅納,被發現之後又為另一私人發展商新世界,進行橫洲一私人項目研究,在其後新世界遞交予政府的文件當中,竟然出現一些政府根本未公開、甚至屬於「限制資料」的內部數據。tvb now,tvbnow,bttvb& i# ^0 Q1 [. I/ ^% B. x
至昨日,即事件曝光的一個半月後,發展局終證實奧雅納沒有遵照合約,把從政府合約中獲得的資料引用到其他項目,罰其3個月內不可在任何政府工程投標(詳見新聞A26--「奧雅納暫停入標 議員憂標價升」)。公仔箱論壇0 o4 |& k1 n' `( ]5 ]
罰則出爐,不過,公眾質疑卻更見發酵,此因只罰在未來禁止投標3個月,是否太輕手?放生該顧問公司?
8 A" U7 X- ? s3 I5.39.217.76平情而論,政府的判罰是否不當,現在還不好說,據政府解釋,3個月禁投標的懲罰,是按工務技術通告規定,意味是按機制進行,若現行機制如此,罰則確難突然改變。不過,政府起碼應回答兩個公眾疑問。
- ?4 k) A) j, r% O& Z: X; s6 {; D5.39.217.761. 判罰準則為何?
) Y8 @- l$ d/ O* o" V: O公仔箱論壇這既是政府應交代3個月背後的理據,如為何是3個月,而不是半年或一年,且事實上,政府稱是按規定懲處,但公眾對於現行的懲處機制,根本所知甚少,例如在此規定內,是否有更大的罰則,譬如永不錄用?這些問題都有待解答。
C% l! j. J |2. 有否其他追究途徑?5.39.217.76+ T9 N2 m2 E/ O+ `; b( B9 s' [" \
更甚的是,3個月禁投標的懲處後,是否就是句號?還是政府將再有其他行動?實際上,政府並非沒有其他選項,例如是法律行動。5.39.217.766 q$ j& J7 }, `* {; |7 u! t
專家:可循刑事或民事追究tvb now,tvbnow,bttvb- W q7 ` F9 H$ M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就指,在此次事件之中,政府可透過刑事或民事途徑追究,其中在刑事方面,如證明有人動用不法手段,擅自取用政府未經公開的內部數據,可用盜竊罪等條例起訴,但當然,刑事檢控的蒐證門檻較高。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v3 N% |: O9 u5 X% \9 H
他又指,政府亦有權循民事追究索償,因在合約之中,列明顧問公司需保密,若洩密已可被視為毀約。公仔箱論壇* z C- x9 o' N2 ~
誠然,對政府來說,若要重罰又動用法律程序,蒐證等行政成本肯定不少,且甚至有說法指,現行規劃顧問行業內的競爭者已不多,若嚴懲某一公司,政府也沒有多少好處。只是另一方面,若然手軟,又是否能夠殺雞儆猴?tvb now,tvbnow,bttvb" O: {7 T" ^5 E& ]0 y% V1 I
獲政府聘用的公司,擅用政府內部資料的做法,今次不見得是個別案例,反而有機會是行內部分公司的潛規則,如在今次事件曝光後,傳媒調查亦發現,另有三間顧問公司,有類似違規嫌疑。
& w( u* I; E0 Y% y此背後並非沒有誘因,對於顧問公司來說,若手握政府內部的發展規劃資料,不正是可提高其拿取其他項目的「本錢」?甚至以此自肥?若這是存在已久的陋習,政府反而更要殺一儆百。tvb now,tvbnow,bttvb0 Q) Y7 p% d4 V/ t# |* V
專業人士如醫生、律師等,均不能任意出賣客人資料,後果可以很嚴重如停牌、控告等,以起阻嚇之效。政府內部的規劃資料,可以牽涉眾多不同利益,對於顧問公司的洩密行為,阻嚇力同樣不能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