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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我國對付跨境煙霾污染馬善高保證遵守國際法

環境及水源部長馬善高昨天再次向印度尼西亞保證,新加坡的跨境煙霾污染法令遵守國際法,並表明期待接收印尼針對涉嫌非法燒芭,進而造成去年煙霾的企業,所提供的資料。) s0 [( j* \+ C9 p( [, z
據亞洲新聞台報導,印尼外交部發言人阿爾曼納塔(Arrmanatha Nasir)星期四在雅加達一個記者會上指出,印尼被誤解為反對新加坡採取行動,制裁涉嫌非法燒芭的印尼人,印尼其實是希望任何取締印尼企業及其僱員的國家不背離國際法則。! ~) b' k5 O2 j  j
他也指出,新加坡有權傳召相關人士問話,但被傳召者要能夠行使司法權利,“必須確保不違反國際法,嫌犯也必須能夠聘用律師等”。
! F! o: f0 z! F! ]+ L馬善高昨天通過面簿回應說:“對阿爾曼納塔重申印尼嚴肅看待林火問題,並將竭力應對這個問題,也讓我感到欣慰。”他也說:“我們也期待能繼續攜手合作,杜絕數十年來危害了整個區域的跨境煙霾污染問題。”
6 Z4 k5 w# X( [7 e# V, jtvb now,tvbnow,bttvb新加坡環境局上月發布聲明表示,一家印尼公司的董事因公司涉及跨境煙霾問題被環境局傳召會面,但他入境後卻未如期赴會並已離開我國。環境局已獲得逮捕令,若該名董事再入境,即可逮捕。5.39.217.76. V! K7 o4 X( _! t8 W
我國上周也援引2014年通過的跨境煙霾污染法令(Transboundary Haze Pollution Act)傳召印尼亞洲紙漿紙品公司(Asia Pulp and Paper)的六家供應商問話,了解它們在自己企業的用地採取哪些預防林火措施。
$ h/ E! _) E2 K6 V% Y2 @5.39.217.76此舉引來印尼副總統尤索卡拉和印尼環境及林業部長西蒂的強烈批評,前者說新加坡無權對印尼公民採取法律行動,尤其是當“該違法行為發生在印尼國內”,後者則指責新加坡不尊重印尼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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