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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凌雲寺逐霸地善信案 辯方逆權侵佔為由提反申索

凌雲寺逐霸地善信案 辯方逆權侵佔為由提反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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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U! C& a. ?6 ?- T! P香港三大古剎之一、位於錦田八鄕觀音山腳的凌雲寺,其前任司理於70年代先後讓兩家清貧善信入住寺廟。近年新司理接手管理後,要求兩家人遷出不果,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領令他們交還土地及索償。代表其中一家被告的律師今日向高等法院聆案官申請,指辯方將以逆權侵佔為由提出反申索,需時蒐集相關文件,故要求延長21天遞交答辯書及反申索書,獲聆案官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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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釋圓慧和釋衍悌,控告兩戶人家,即首被告及次被告劉善和媳婦陳佩韶,以及第三被告劉新鳯。代表第三被告的律師在庭上指出,於上月底才收到法援署的指示,其後跟第三被告會面,第三被告聲稱自60年代初已佔用涉案土地,將以逆權侵佔為由提出反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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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一方在入稟狀曾指出,凌雲寺的前任司理釋天真、釋法真及釋慧皆,分別於1972年及1977年,讓劉善及劉新鳯兩家人在寺廟範圍內居住,並且協助他們向政府申請建屋。至2002年,劉善一家經濟能力改善,遂改與他簽租約,先後訂立過6份租約,至201310月租約滿後,劉善及媳婦只遷出部分地方。此外,劉新鳳亦拒絕搬離。現任司理遂於本年3月入稟高院,要求收地及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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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旁觀天下事  笑談細看風雲變
租金貴又多個理由. 比佢住左幾十年. 有機會一個逆權侵佔比佢攞埋個業權重要賠錢. 乜鳩法律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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