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香港] 凌雲寺逐霸地善信案 辯方逆權侵佔為由提反申索

凌雲寺逐霸地善信案 辯方逆權侵佔為由提反申索
0 K- I) ]7 s8 j& F1 a8 X; ]5.39.217.76
- F% S0 l- G5 l5 R5 i* ]. Z/ O5.39.217.76

/ ^4 l5 c/ a( X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5.39.217.76* g3 h; Y2 U6 b
- \5 W$ H: t: |+ x* M" @
香港三大古剎之一、位於錦田八鄕觀音山腳的凌雲寺,其前任司理於70年代先後讓兩家清貧善信入住寺廟。近年新司理接手管理後,要求兩家人遷出不果,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領令他們交還土地及索償。代表其中一家被告的律師今日向高等法院聆案官申請,指辯方將以逆權侵佔為由提出反申索,需時蒐集相關文件,故要求延長21天遞交答辯書及反申索書,獲聆案官批准。
' \. }1 p( s: O4 k8 k/ I5.39.217.76  ; S( f9 G- [! V  B: b
原告釋圓慧和釋衍悌,控告兩戶人家,即首被告及次被告劉善和媳婦陳佩韶,以及第三被告劉新鳯。代表第三被告的律師在庭上指出,於上月底才收到法援署的指示,其後跟第三被告會面,第三被告聲稱自60年代初已佔用涉案土地,將以逆權侵佔為由提出反申索。
( i9 K% J9 X: I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tvb now,tvbnow,bttvb) K5 O' M. B) w) s8 w( O, I# p
原告一方在入稟狀曾指出,凌雲寺的前任司理釋天真、釋法真及釋慧皆,分別於1972年及1977年,讓劉善及劉新鳯兩家人在寺廟範圍內居住,並且協助他們向政府申請建屋。至2002年,劉善一家經濟能力改善,遂改與他簽租約,先後訂立過6份租約,至201310月租約滿後,劉善及媳婦只遷出部分地方。此外,劉新鳳亦拒絕搬離。現任司理遂於本年3月入稟高院,要求收地及索償。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戶組無法下載或查看附件
冷眼旁觀天下事  笑談細看風雲變
租金貴又多個理由. 比佢住左幾十年. 有機會一個逆權侵佔比佢攞埋個業權重要賠錢. 乜鳩法律己...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