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媽」蔡美兒又有新招,不是如何迫子女讀書,而是推介以具法律效力的居住合約,管束住在家裏的成年子女需有禮、盡責。合約可提點孩子,但要用到法律來教仔,也是種悲哀?! ]( R' w; n2 \0 x# Y% Q7 K+ z5 x
被稱為虎媽的耶魯大學美籍華裔法學院教授蔡美兒,以寫書《虎媽的戰歌》推介嚴格育兒法聞名,如今她的兩個女兒已分別23及20歲,皆在大學讀書。但她上周五在《華爾街日報》撰文分享新的教女招數,再度引起爭議,為何?原來她談到,她與兩名女兒「簽約」了,以9條合約條款,讓女兒換取在暑假時,可到她的紐約公寓居住兩個月。# W$ n _; ~5 I" M/ l3 r; w" I+ ^
這份合約的內容,最先就是嚴正指出,虎媽與丈夫才是公寓主人,女兒並不是,要入住就有「義務」,包括要有禮,看到父母時要有笑容,又或要招呼到訪的親朋戚友,起碼傾談15分鐘;以及要做家務,例如要自行執拾床鋪、抹枱、買橙汁、帶狗出外散步等,就算當日生病或心情欠佳,都要嚴格履行合約(見表)。( r3 ^, S9 ]7 |
成年女兒留家 要簽9條款5.39.217.76- o% }5 B4 e: t; [8 ~, t
且認真的是,不止講明有法律效力,一家四口簽名作實,又稱若女兒違反合約內的任何條款,虎媽也有權找來管理人員,阻止女兒返屋企,甚至索性更換門鎖。虎媽指,實行了兩周之後,覺得非常有效,高度推介給其他父母。tvb now,tvbnow,bttvb6 x. ^8 b8 a" Z$ G- b
如此方法教女,當然爭議頗大,網民意見亦兩極化,既有不少人批評,以合約「靠嚇」,還稱得上是一家人嗎?但撑她的人更是為數不少,直指這樣做有效,甚至大讚,認為值得仿效。
* u) g) Q; O8 [- M* r以合約規管孩子,獲得不少人支持,背後固有原因,因合約內容講述的,正是點醒子女要為自己負責的意識,即使住在父母家裏,孩子也不能視一切為理所當然,更不應以為可以有享受無付出,權利不會平白而來,反而更有幫助家庭的義務。
- i, [1 H8 l* ~$ k9 E/ Y4 C而合約內的條款,縱使要求並不算特別高,不少本身亦不難做到,例如是對父母有禮、執拾自己的房間、招呼到訪的親朋戚友等,甚至可算是「常識」,但現今的孩子,是否也有不少未能做到?
" a# O0 {! Y) S8 r: y& h這問題不但存在於美國或其他地方,在香港更是一樣,不少孩子把執房、打掃等,也不當成自己的任務,反而交由父母或家傭代勞,又或在親友到訪時,亦未覺有需要招呼,反而不見人影,把自己關在房內繼續玩電腦、看電影的,亦為數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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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今孩子愈見矜貴、愈受寵愛的年代,類似問題變得更普遍,自然會引來更多人贊同虎媽的「居住合約」,認為有阻嚇力。
7 ?0 Y& m0 I9 j; i7 K* |只是,把家教合約化、要動用到法律來迫成年子女就範,更是一種悲哀吧?對父母或親友有禮、學懂自己執房,本應就早在孩子幼年時就教授,培養成他們的長期習慣。公仔箱論壇# P+ ]8 I8 w) I& o
當在孩子小時候,不少父母也會與孩子訂下承諾,例如是協助父母做哪些家務,否則可被受罰等,不過這些大多都是口頭承諾,亦展示父母對孩子的信任。如今虎媽質疑已年過20歲的女兒,不會執房或招呼親友,連此也要訂成合約條款,是否更是顯出對女兒不信任的地步,怕口頭承諾還不夠,嚴重得要動之以法律對付,才能迫子女就範?公仔箱論壇% x1 Z1 ^' g1 L+ k- k
當然,把家教合約化,也不排除只是虎媽一時為了吸引觀眾眼球的建議,但父母教子女簡單的做人道理、如何盡個人責任,也動輒要以冷冰冰的法律來約束,這樣的場面,相信大家更不會樂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