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指居民身分「微妙」非避稅工具
/ j' B' U# S( _: D$ vtvb now,tvbnow,bttvb
1 J% u; \% r. C9 H* J
( S! w" _- o5 _" E2 F8 @5.39.217.76
" r* s' A3 { U: ^- ?4 L5 s特許會計梁萬邦師在對本案進行解讀時指出,在極具透明度的加拿大司法制度下,從稅務局到稅務法庭再到聯邦上訴法庭,都採取一致的立場,足以說明,不能用居民與非居民的微妙關係來作為避稅的工具,否則會弄巧成拙。tvb now,tvbnow,bttvb0 Q. h9 L5 q: u- j+ e
, @3 L+ P$ A( |& f梁萬邦聲稱,近年來社區內有些往往是帶有某種個人目的的稅務講座,容易讓納稅人對非稅務居民形成一種錯誤的認識。事實上,居民與非居民不是可以隨便選擇和申請的身分,而是必須要依據納稅人真實身分的改變而進行的申報。9 _9 m. W. l5 s* V5 H# B
) R* h) c4 {0 u4 T
視乎生活重心是否在加國
6 u# T Y: H2 x8 a3 H. S- Y% f2 O$ ~. |( F, V9 X6 ]! {% T
雖然在加拿大都是納稅人自主報稅,但居民與非居民不是自己說是就是的,而是要有事實證明。在實際操作上,居民與非居民的判定其實很復雜。一年內在加拿大居住183天的指標只是一個參考條件,還要看該納稅人的主要關係在不在加拿大。
6 T. y2 Q T( |, i0 d1 u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q. ]/ A! Y- [" K7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他舉例說,如一個人可能是因工作關係常駐國外,但其家人和自己的社會關係,以及自己的住房等都在加拿大,他雖不住在加拿大但也算是加拿大居民。反之,如果一個加拿大公民或移民,全家一起搬到國外長期居住,則就有可能是非居民。
6 w, v3 t. J; F' P" f3 ~# v. N R2 q0 ~
梁萬邦分析,有些人事實上生活重心已經不在加拿大,卻還選擇在加拿大報稅的原因很多,有人是為了保住加拿大身分,也有人是為了能享受加拿大福利或是為了擔保家人移民等原因;還有些人要在加拿大做生意,就要滿足公司內至少有一個合夥人是加拿大居民的條件。
' m7 _ z( q% d1 C" Etvb now,tvbnow,bttvb
" u7 L- @! Y$ c9 Q- d* dtvb now,tvbnow,bttvb梁萬邦強調,居民與非居民可能對一個納稅人的個人利益有利有弊,但這並不是一個避稅的工具。他提醒納稅人,任何行業都有一些良莠不齊的從業人員,千萬不要受到誤導,以為將身分改成非居民就可以避稅,他建議應該徵求真正專業人士的意見。' J$ e$ m% ~7 \/ ]
% D- ^+ y$ S1 B7 e2 ~' p1 z% h公仔箱論壇應徵求專業人士意見
! u1 d$ H! c1 {+ f* E3 O5.39.217.76公仔箱論壇4 C+ q9 j1 ?; N9 M$ ^# _8 A
至於本案中所涉及的加拿大稅法對員工股票認購證所獲得的收益與虧損給予不同對待的問題,梁萬邦認為稅法是合理的,股權認購證是對員工的一個激勵,可以讓員工以低於市場的價格買入公司的股票,員工可以在其認為適當的時候買入股票,而賣出股票的收益,有一半是不用賦稅的。然而賣出由股票認購權所購得的股票時,如果有虧損則不能抵扣收入,因為買賣股票的決定權是在個人手裏,他可以選擇賣不賣或何時賣,如果有虧損,這部分虧損應屬資本虧損,是不能抵消收入的。公仔箱論壇- ?1 u+ ]% w2 [1 _# f0 d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d$ b& [2 c( X* v, c% }
所謂交易虧損與資本虧損的區別在哪裏?梁萬邦舉例,如果是在證券交易所工作的股票交易員在買賣股票時所發生的虧損就是他的交易虧損,而個人的股票在市場上的虧損就是資本虧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