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接獲電郵致移民被拒訴訟增 移民部指引員工儲存電郵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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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移民、難民及公民入籍部(IRCC)為簡便申請程序,近年積極利用電郵收發信件,但由於電郵不時有寄失的問題,損害申請人利益,結果導致聯邦政府面臨法律訴訟。為避免電郵寄失情況發生,聯邦當局頒佈有關電郵通訊的新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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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o4 p, S2 g" @" A6 L V" J新指引解釋部門應該如何保存寄出的電郵,以及如何在法律訴訟上運用相關記錄作證;指引要求負責官員必須取得申請人的同意,方可以使用電郵作通訊工具,以處理相關移民申請;當局亦需要向申請人提供辦公室通用電郵地址,並且就申請人回覆電郵給予「合理期限」,所有信件亦必須保留作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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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指引要求負責官員在發現「無法寄出」的電郵通知時,必須通過「全球案件管理系統」(Global Case Management System)核對電郵地址是否有修改或更新,假如問題仍無法得到解決,負責官員便需要選擇其他通訊方式聯絡申請人,包括是通過書面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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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倫多移民律師Karen Kwan Anderson曾經代表一名印度客戶,就相關案件於去年成功索償3,000元,她歡迎聯邦政府的新指引,但仍然保持審慎樂觀。她相信指引能夠給予相關官員,更清楚明確的說明以保存資料,但畢竟理論和實踐是兩回事,因此成效仍然是有待觀察。公仔箱論壇2 G8 }5 k1 H" l& K8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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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星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