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亞洲] 日本最高法院裁定“夫妻必須同姓”符合憲法

本月16日,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作出宣判,在有關結婚後夫妻必須同姓的民法規定違憲的訴訟中,裁定該條民法符合憲法規定,同時駁回了原告對國家的賠償請求。
2 a/ z: p/ w; B" F$ J  @5.39.217.76+ f$ r2 U# ^6 v
日本民法第750條規定,夫妻結婚後必須改稱男方或女方的姓氏,即夫妻有義務冠以相同的姓氏。2 s& \( ^7 F8 L
; l& e; U! P3 S
對此,五名日本人此前以結婚後改姓的一方有96%為女性為由,主張“這是對女性的間接歧視,違反了法律之下男女平等的憲法”,向國家請求賠償損失600萬日元。
; a* h  Z9 v0 E3 x3 t7 x, I
: O4 s! ^/ ?# F  T之前,東京地方法院在2013年的一審判決中以“夫婦別姓並非是受憲法保護的權利”為由駁回了原告請求,東京高等法院二審也做出了相同裁決。而原告方繼續提起上訴。% K2 t4 z$ ^7 ]" e; D' \
5.39.217.761 U4 S% g3 S$ ~* W. \8 N% z: h- W' d  J
圍繞“夫妻別姓”爭議,日本法制審議會曾在1996年主張應制定“可選擇夫妻別姓制度”,夫妻在結婚後可自由選擇同姓或是不同姓。但是,很多人以“父母與孩子的姓氏不同對孩子不好”等理由表示反對,最終該條法規未被修改。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