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訊)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阿都華希說,政府在新的大道合約納入新條文,包括如果大道特許經營公司提早取得回酬,政府也可提早廢除大道特許經營合約。
' ?- J! z% {$ W& l" I“以前的合約沒有規定回酬,但現在我們已規定,如果交通流動量超出最初預測,且提早取得回酬,就可提早結束其合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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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b( y& N2 |* E7 `" f* H公仔箱論壇阿都華希今日在國會下議院問答環節回答民聯公正黨英迪拉馬哥達區國會議員拿督法茲的提問時指出,這是新合約裡所添增的新條文之一。5.39.217.76* ]5 v8 p! x' D$ |
他指出,在新合約裡,政府也不會再保證大道的最低交通流動量,也不提供商業貸款。. [0 ?2 P; X0 D- _' V$ C! k& A
“之前的合約,政府在未獲得大道公司的同意前,是不能擅自修改合約的條文。”公仔箱論壇" S$ c1 B7 E- v
他補充,政府經常都與大道公司談判,尤其有關過路費收費率。
1 R+ l# M+ e+ M. A5.39.217.76他解釋,所有大道合約都是在大道公司還未興建有關大道前就列明,其包括過路費價格以及根據所預測的交通流動量,不時調整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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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背景:18大道同步調漲引民憤7 }/ d8 S: F- z( f
國內18條大道在上個月同步調漲過路費,引發批評聲浪不斷。5.39.217.763 W9 d# A" Q& l/ l% c8 e* `
早前,公共工程部長拿督斯里法迪拉尤索夫接受媒體訪問時也提及,政府與大道特許經營公司簽署的新合約,確保政府不會成為合約下的輸家。: @3 X' o7 N- Y8 f8 A, ]* r
他也提及,政府是在1987年簽署第一階段的大道特許經營合約,而合約的期限至至到1995年,涉及的大道特許經營公司多達12家。
; \4 D" I4 k/ B# b( O3 h# @他說,政府在第二階段的合約中,是與18家大道特許經營公司簽署30至35年的合約,這主要是保障政府的權益,並冀望可以降低風險。
) v8 }. {: {- V0 K" H公仔箱論壇如今,政府在第三階段的合約中是與大道特許經營公司簽署長達45至65年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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