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6日讯)由于法庭拒绝在场权令的申请,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撤销起诉四造索赔7000万令吉案件。
$ K' k8 c( T' x! F: O) b5.39.217.76安华是针对《新海峡时报》指他“贿赂法官及副检察司5000万令吉”的报道及一则评论,于8月20日通过代表律师拉文入禀槟城高庭,起诉律师南日星、《新海峡时报》记者Looi Sui-Chern、记者Adrian Lai及《新海峡时报》,分别索赔1000万令吉、500万令吉、500万令吉及5000万令吉。5.39.217.76, x2 S, q3 D" {
拉文本月23日向法庭申请在场权令,以将安华带出庭,讨论并修改诉状内容,不过高庭法官拿督罗希拉今日在内庭驳回其申请。* n" w) A$ S& E; s1 D" _
入禀书指出,该报章2013年8月6日及去年2月3日,分别刊登题为“证明你没有什么要隐藏”的报道及另一则评论,含有诽谤成分。5.39.217.762 i, D$ G; |) v5 S4 ]
入禀书也指出,报道影射安华不专业、贪污、不诚实、没有诚信、缴付5000万令吉给加巴星律师、贿赂法官及副检察司等,破坏其名誉。
7 q e |& s7 @% k此外,起诉人也要求法庭发出指令,谕令4名答辩人在主要报章,向起诉人道歉及撤回诽谤性言论,同时阻止4造或他们的代表,印刷、派发、刊登或出版上述诽谤性言论。
7 l) x d% A; \) l) X' |( C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此案第二至第四答辩人为法哈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