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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警視情況採取行動對付攜兒童者

(吉隆坡26日訊)警方勸告公眾,不要攜帶兒童參加淨選盟4.0集會,否則將在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第20(1)(c)條文下受對付。
3 S7 s8 n; t1 r  d% {( x' g; d金馬警區主任再諾今早第二次與淨選盟4.0集會代表會面討論集會的事宜後,召開記者會說,由於主辦單位至今未申請到集會的場地,所以警方將其視為違法的集會。公仔箱論壇2 k' l# u1 L2 \) u" m. T' e
他勸請公眾不要出席有關集會,更不要攜帶兒童出席,否則將在上述法令下受對付。他說,當天警方仍會派員到現場維持秩序和進行觀察,若發現有人違法,將採取必要的行動。
# b6 Z! Q6 j/ ^5 K5.39.217.76再諾說,主辦單位一直想要在獨立廣場舉行集會,但該地點已被申請用來舉行國慶日慶典,這幾天要進行彩排工作,所以警方要求主辦單位另尋地點,但被拒絕。5.39.217.76/ `, r; Q' g5 B
不准許在獨立廣場集會5.39.217.76$ Z  p7 ^( Y4 n) u' _1 [
他說,主辦單位不被允許在獨立廣場集會,而根據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申請場地是第一個步驟,既然第一個步驟無法達成,接下來的程序就免談。他說,警方認同國民在聯邦憲法下擁有集會的權利,但這並不代表集會者不需依法行事,破壞公共安全及社會秩序。公仔箱論壇+ g3 Y" ^% s, h/ u$ H2 b5 [0 N( S2 S
根據之前的案例,通常警方會在集會後公佈攜帶兒童出席集會的家長的照片,傳召他們到警局協助調查,過後由副檢察司決定是否提控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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