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訊)董總註冊大限迫近,社團註冊局發最後通牒!
' M" C! u; V0 @5 f' Wtvb now,tvbnow,bttvb雪州社團註冊局今日表明,明天為董總向該分局匯報雙包領導解決方案的最後期限,如果還是音訊全無,就依法採取行動撤銷董總註冊。
h0 e4 O! `" M該分局局長諾阿芬迪說,他依據1966年社團法令16條文(1)節,簽發志期6月30日的通知,給予董總一個月時間解決領導層爭議,不過截至今天下午,“葉鄒派”董總主席葉新田博士及“改革派”秘書長傅振荃都不曾與他會面。
) _' T" ]1 s/ Q- g5.39.217.76他說,如果董總兩派明天還是沒有出現,雪州社團註冊局將依據1966年社團法令16條文(2)節,向董總發出撤銷註冊的通知。
5 x! O- K5 _& C' K z: C& I0 W6 @諾阿芬迪今日接受《南洋商報》的專訪,他說,如果董總兩派還是無法解決爭議,該分局將依法行事,撤銷其註冊。
2 R% ~8 ^5 k& D6 _他說,該分局將依據16條文(2)節行事。
+ ^3 p F8 j) ^% L3 \16條文(2)節指出,如果16條文(1)節下的通知未受到遵守或獲得註冊官批准延長一個月期限,社團註冊官可依據13條文采取步驟撤銷註冊。5.39.217.76, V1 y2 a$ T* `3 G3 p" `! d
13條文(2)節闡明,社團有30天時間,書面解釋為何註冊不應該被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