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訊)社會愛心基金會主席丹斯里彭茂燊起訴執業律師陳思源誹謗案,法庭宣判訴狀傳遞給陳氏的過程不符合法律程序,必須重新來過,也批准彭茂燊把“羅拔”( Robert)這個名字從訴狀裡刪掉。
5 |6 f" s3 z6 q彭氏須因而負責3000令吉堂費。
( G- S7 l* N+ ^8 P5.39.217.76彭茂燊因為不滿陳思源於去年6月25日在其部落格《笑傲評天下》發表題為《75高齡15歲的腦袋白活了60年!》的文章,而於9月18日入禀吉隆坡高等法庭起訴陳氏誹謗,要求賠償名譽損失。
* e+ f8 L, }+ f. v& V% S2 d" u公仔箱論壇陳思源則於10月7日向法庭申請撤銷彭茂燊的訴訟,理由是根據陳氏向法庭出示的國家登記局檔案,記錄只有Phang Miow Sin(彭茂燊),而沒有RobertPhang Miow Sin(羅拔彭茂燊)此人。
! A7 T7 j5 {3 S2 Z, O; K2 t8 {陳氏斷言一個“不存在的人”(羅拔彭茂燊),沒有法律基礎進行訴訟,因此促請法庭撤銷該誹謗案。
1 k% D$ P+ p0 _. q: j% N# v陳氏也要求法庭基於技術理由,宣判彭氏的律師於去年9月23日傳遞訴狀給他的過程,不符合法律程序,因此必須重新來過。
! P/ k, e6 x9 Y; q5 F9 b3 e彭茂燊今年2月26日向法庭申請從訴狀中刪除掉“羅拔”,案件經過多次展延,昨日吉隆坡高等法庭法官拿督諾碧作出上述裁決,並擇定8月4日在內庭聆聽是項誹謗案“重新來過”的後續進展。5.39.217.76) R+ R, g* J; k4 H6 Q2 m: B
代表彭茂燊出庭的律師是姆拉力,陳封濃則代表陳思源出庭聆聽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