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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多媒體委會:免身受其害‧勿把社媒當私人日記

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勸告網絡用戶勿把社交媒體當作私人日記,更不要為了博取人氣和獲得大量的“贊”,而淪為社交媒體的“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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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E, p* y5 o+ Q0 |8 S5.39.217.76馬新社報道,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發展與規劃局副主任諾哈莉莉說,該會發現許多網絡用戶經常在社交媒體更新動態和私生活相關的活動,包括他們所在的位置。  F% M7 R7 O1 d* `; U6 c
她說:“如此公開分享個人資料,這將帶來有害後果,那些在社交媒體上的陌生朋友,可能會濫用我們分享的資料,引來某些居心不良者。現在我們看到,社交媒體用戶已經沒有隱私權。”6 u0 D' ~" Q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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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提醒社交媒體用戶在分享或上傳任何資料前要三思,這不僅影響他們本身,甚至會對別人帶來影響。她說,用戶也必須進行條件設置,規定哪些特定資料可以分享。
$ c6 S/ v+ K: H; I. x諾哈莉莉也勸請用戶不要為了獲得大量的“贊”,鉅細無遺地在社交媒體分享各種事情。
! ]& Z1 e  Q- w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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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u& |( V7 ?. p( d/ {; M她指出,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已推出“精明點擊”計劃,提供謹慎使用互聯網醒覺教育,包括對抗網絡霸凌以及為家長提供指南。
( \$ c+ c) ^8 Y她指出,根據國家原則第五條文培養德行推出的醒覺運動如今進入第二階段,專注在網絡霸凌、無節制分享個人訊息和網絡欺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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