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29日上午在福州依法公開宣判黃興、林立峰、陳夏影綁架、非法拘禁再審一案,依法撤銷原判中關於綁架罪的部分,原審被告人黃興、林立峰、陳夏影不構成綁架罪,不承擔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責任;依法維持原判中關於非法拘禁罪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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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報道,1996年4月,福建福清發生一起綁架案,11歲的唐某被人綁架後遭殺害,公安機關偵查認定黃興、林立峰、陳夏影3人為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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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3 {8 g5 m: @4 w% W7 x6 e5.39.217.76 1998年11月,福州中級法院以綁架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並罰,判處黃興、林立峰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全部個人財產,追繳非法所得;以綁架罪判處陳夏影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全部個人財產。 公仔箱論壇9 {! v0 d7 m"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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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判決作出後,黃興等3人不服,上訴至福建省高級法院,福建省高級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兩次將案件發回重審。2006年,福建省高級法院第三次二審,維持了原判。黃興等3人及其近親屬對綁架案提出申訴,2008年,林立峰在獄中病亡。今年2月,福建省高級法院依法決定對該案立案再審。 ! y# x& ?9 S. M* Q9 n& p( O
# X6 ]$ n0 i3 f) |' t7 d$ p 福建高級法院審理認為,本案缺乏與原判認定的黃興、林立峰、陳夏影綁架殺害被害人事實相關聯的客觀性證據,3名被告人所作的有罪供述真實性不能確認,原判認定黃興、陳夏影有作案時間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原判認定的其他證據亦缺乏相應的證明力,全案證據不能形成完整、排他的證明體系。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依法應予以糾正。 5.39.217.76& l- }) ^+ [+ H
, ?. Z' B c# c, @ 福建省高院判決:維持原審判決中關於非法拘禁罪的部分,即黃興、林立峰犯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撤銷原審判決關於綁架罪的部分:即關於原審被告人黃興、林立峰犯綁架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判決,撤銷關於原審被告人陳夏影犯綁架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