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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賣淫3P 表姊妹嗆警「見法官」

吉林省徐姓、趙姓表姊妹以觀光名義來台,卻賣淫還玩「雙飛」花招,共同服侍李姓嫖客,遭警方查獲,詎料兩人落網不到一小時,竟有律師主動「馳援」,嗆警有非法逮人等「十二罪狀」。表姊妹聲請提審「見法官」,士林地院認為嫖客、馬伕說詞相符,警方沒違法,駁回聲請。表姐妹和李姓嫖客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遭裁處一千五百元罰鍰,姊妹倆也被移送移民署,等候遣返。陳姓馬伕涉妨害風化,遭移送士林地檢署。台北市警士林分局指出,延平北路一家汽車旅館常遭檢舉性交易,社子派出所八日下午派員埋伏;警方見一名男子和兩名女子先後進入旅館,在他們「辦完事」後臨檢,起出保險套與潤滑油。李姓嫖客說,他是透過朋友提供的LINE帳號「叫小姐」,一次叫兩個花了他一萬六千元,他不知來的會是「大陸仔」,但得知她們是表姊妹關係,覺得「可以接受」。廿七歲的徐姓表姊和廿四歲的趙姓表妹來自大陸吉林,本月一日入境自由行。警方才剛逮人,就有一律師到派出所關切,質疑警方違法拘禁。這名律師細數員警有強行逮捕、恐嚇辦案、搶手機等十二項罪狀,並援引去年上路的提審法新制要求「見法官」。大學畢業的趙姓表妹嗆辣,不屑地問警「一夜情不行嗎?想怎樣?」強調姊妹倆逛士林夜市時偶識李姓男子,三人情投意合相約性交,她們沒賣淫。士林地院開庭調查,發現嫖客和馬伕的說詞相同,皆稱兩姊妹是進旅館賣春,而警方因認為大陸女子行為與來台目的不符而逮人,法官認定逮捕程序合法。5.39.217.769 |8 W7 c1 r" \3 r$ C6 N; f( U&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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