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5日訊)鑑於董總主席葉新田博士沒有在48小時現身回應涉嫌“假公濟私”一事,董總中委會會務調查小組今日正式向反貪污委員會投報。
, Y+ D; Y7 }! J( m葉新田是被指以公款出差到北京,以出席會議為名卻是去處理私人事務。公仔箱論壇# J* }2 U' d1 y3 F& l
無法公開報案詳情tvb now,tvbnow,bttvb/ [$ X1 n3 F5 Q0 n: f6 m7 }7 z- H: t
調查小組是由馬六甲董聯會主席兼董總中委楊應俊代表,向布城反貪污委員會報案,陪同者包括董總財政林國才、中委陳大錦、黃劍鋒、李添霖及常委莊俊隆與鍾偉賢。& c; n! y; K9 i$ N
莊俊隆說,基於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29(4)條文,闡明報案者不可以對外洩漏報案的內容,因此,他們不便公開報案實際內容。2 ?+ s+ y( t: v/ E0 g9 ?5 }
不過,他說,有關報案是與葉新田去年到北京出席會議,可能涉嫌挪用公款,因此,小組要求反貪會介入調查,且也提交葉新田出國的一切文件與收據。
$ X6 k: Z& D- c: q% ^% x提到葉新田受邀請出席北京活動已獲得批准,他說,這可能是當時他們對批准的定義不了解。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R1 v3 l7 z- |1 `
“主席要出國,機票是由行政部代購,當賬單來後,主席表明他有出席活動,總秘書與財政就批准了。”
& R8 }4 t" m9 V4 e1 v7 J% n他說,過後發現主席不是真正的出席活動,才驚覺有涉及其他私人事務,因此才會採取行動。
1 B- h# K2 p& l2 D; y) Stvb now,tvbnow,bttvb陳大錦:財政遭誤導才批准費用公仔箱論壇$ C; h9 T' K0 ?2 V, d
改革派中委今午也在董總召開記者會,進一步說明報案一事。tvb now,tvbnow,bttvb7 G! P& w! x9 l7 v4 w9 ^
會務調查小組成員陳大錦說,他說,2014年3月1日至6日,葉新田在沒有收到邀請函的情況下,即口頭通知秘書室訂購機票從吉隆坡至廣州,商談校董培訓事宜。tvb now,tvbnow,bttvb" J, T r C# i/ n
他指出,葉新田收到北京第七屆世界華僑華人社團聯誼大會的邀請函,活動日期是2014年6月5日至10日,但是主席交待秘書室購買的機票的行程是提前在2014年5月29日從吉隆坡飛廣州,30日才由廣州飛北京,6月1日又由北京飛廣州,直到6月5日又從廣州飛北京。
" Y0 M: k, U% F5 ] L; p8 G! B( t故意欺騙不容包庇5.39.217.76$ e% V7 e+ r! \( q
“6月8日沒參加完活動又由北京飛回廣州,之後6月9日由廣州飛回吉隆坡,原本主席將全程的費用(包括酒店住宿,酒店往返機場的交通費)報上,後來財政及秘書長發覺不合理,只批准5月30日至6月1日有關費用。
+ B; R$ Q7 L" ^& w- W: z“本小組也特別召見董總秘書長及董總財政進行問話,他們坦承告知,原本以為2014年3月1日至6日的活動是葉新田受邀代表本會出席,所以方才同意及批准有關的費用,現在經小組的調查求證後,才驚覺因為太信任因而受誤導與矇騙。”
$ f. m% K# i" {7 V- U他說,董總秘書長及董總財政也一致認為,這是有意的欺騙嫌疑,絕不能給予包庇。
' Q7 a+ u- Q6 N! d5.39.217.76楊應俊:今天最後期限
7 E1 u$ N5 A! O0 m/ h# a+ N' a3 F6 D葉再不開特大就違章
0 s' [) ^" W) w" _5.39.217.76馬六甲董聯會主席楊應俊提醒董總主席葉新田博士,明天是發出特大開會通知的最後期限,否則就是違反章程。
% e" _ h# i- F, t J5.39.217.76楊應俊說,5州董聯會,分別為馬六甲、吉蘭丹、柔佛、吉打及玻璃市聯署,要求主席葉新田召開特大議決解散29屆董總中央委員會並重選中委會,並於上月28日把要求召開特大的信函交給葉新田。公仔箱論壇7 t# T& T% ]8 I
“根據章程,明天5月6日是(發出開會通知)最後期限。如果他再不發出通知書,就是違反章程。若他明天發出通知書,就須在27日召開特大。
; w% T( o: R" t0 w& C5 ctvb now,tvbnow,bttvb“我呼籲他不要錯過最後一次解決風波,召開特大的機會。”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2 Z' ] s7 [+ f. |
他今天召開記者會時發表上述談話。出席者包括吉打董聯會主席莊俊隆及柔佛董聯會主席陳大錦。
& h% c. d3 A" S- g: T5.39.217.76莊俊隆說,根據董總章程第6.2.2條文,主席在接到至少有5個會員聯名提出要求並附上相關理由和議程,則必須於30天內召開特別會員代表大會;第6.2.3條文,特別會員代表大會的開會通知必須在開會前21天發出,列明議程。5.39.217.76* {" W& r* f/ K8 `
莊俊隆:特大最民主5.39.217.76" H( \6 V1 a% H
“大家都說,要用民主程序處理此事,其實特大是最民主的,如果這個亂象持續下去,董總的行政業務、獨中業務很難再操作,就讓大家看到行政人員都忙得團團轉。 x* s: R# R. t# _# a
“在這個不能操作的情況下,我們就必須用特大來解散重選(董總)。”
1 r& H" M d8 h, B詢及若葉新田在明天以後仍未發出召開特大的通知,莊俊隆說,若在違反章程的情況下,只能交給律師給他們意見。
5 G0 W+ O. k* {9 x4 i5 [2 r陳大錦說,董總紛爭波及行政部可謂牽動整個華社的心,唯有通過章程及特大來平息這場紛爭,通過重選及改組方能讓董總業務走入正軌,重新出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