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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上訴法院裁定去年4月16日造成「世越號」渡輪沉沒的船長李俊錫謀殺罪名成立,刑期從初審的36年有期徒刑提高至無期徒刑。
- d7 }# i3 @& Q' F5.39.217.76 上訴法庭光州高等法院判決李俊錫於海難當時,既未向乘客下達退船命令,又未指示船員播放退船廣播,足以顯示有未必的故意殺人嫌疑,船長的行為,猶如高樓大廈起火現場,總負責人在樓頂陽台搭乘直升機逃逸,考慮到船長的重任,他的行為可以比擬為實行殺人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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