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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杨映波:没法令管制服务费

(吉隆坡7日訊)國內貿易、合作社和消費者事務部日前公佈“收服務費須有2條件”,遭質疑沒有法律依據,因為目前沒有明文規定此事必須如此行。
1 |7 A# B5 F" n3 C( @' s6 Z: }馬來西亞律師公會前主席拿督楊映波就提出,在沒有法令明文管制服務費的情況下,徵收服務費與否,是屬於“私人協議”,即是商家和客戶“你情我願”的交易。公仔箱論壇  K& R5 Z: O* {6 s
他接受《南洋商報》訪問關於商家如何應對新條件時坦言,不認為貿消部的宣佈在法律上是正確的。
0 {+ m, C3 C; N+ K' btvb now,tvbnow,bttvb他解釋,協議並非一定是白紙黑字,同樣可以是口頭和行動上形成的。
6 O# M; b/ j1 c  [- X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他也說,從法律角度而言,貿消部是沒有辦法來阻止這項私下的協議,“除非我們現在有法令的限制,但是現在並沒有。”
" ]" y% l. g5 h. t7 M( o. U8 w2 X5.39.217.76因此他認為貿消部提出的所謂勞資集體合約也是不需要的,目前主要是業主和顧客之間的意願。5.39.217.76) o& M0 v) Z( i+ n4 Y. ^$ O, G
根據他的“私人協議”說法,餐飲業者只需要很明顯地展示“有徵收服務費”,那就由顧客來決定是否要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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