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加13年 從未報稅 育有2子 一家四口申居留 兩度被拒獲覆核6 c/ F6 v! x# v- o7 H; x/ N6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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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6 Q$ s0 b, E6 X一對來自烏克蘭的男女在加拿大共同居住多年,並育有2個兒子,但一直沒有加拿大居民身分,其後二人正式結婚,同時以人道理由申請成為本國永久居民,其中男方在本國工作了13年,不過沒有報稅。聯邦公民及移民部(CIC)官員先後2度拒納他們的申請,他們於是尋求司法覆核。經過審理,聯邦法院法官以申請人2個兒子的最佳利益等理由,批准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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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52歲的特拉赫(Roman Trach)在1999年由烏克蘭來加居住,而現年46歲的女子斯沃博杜瓦(Ganna Svobodova)則在2000年跟隨特拉赫,由烏克蘭來加居住。他們一起生活及育有2個兒子。到2004年,他們結婚,並於同年以人道理由,申請成為加國永久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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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考慮兩孩利益公仔箱論壇8 S- ]$ ]5 h# V' u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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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2個申請人的申請被拒。移民官舉出幾個理由,包括儘管特拉赫在加拿大工作的13年裏,都是做同一份工,亦積累了近16.5萬元儲蓄,但是沒有證據顯示他有報稅;以及由於2個申請人都是說烏克蘭語,所以即使他們返回烏克蘭生活,他們都沒有語言障礙,而且他們在烏克蘭仍有家人;還有烏克蘭的公立教育系統正在改善,他們也可以讓2個兒子入讀私校,因此縱使2個兒子跟隨父母到烏克蘭生活和讀書,對2個兒子的影響不是太大。" ?; I3 j. J4 r' t% L* r3 E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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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拉赫和斯沃博杜博瓦要求司法覆核。經過去年12月在多倫多審理,聯邦法院法官博斯韋爾(Boswell)在今年3月5日作出裁決,指移民官沒有全面考慮到2個申請人在加國居住了的時間和在本國已落地生根的程度,以及2個本身是加國公民的兒子希望留在加國的意願,因此批准司法覆核,並由另一個移民官審核他們的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