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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母抱娃看煙火 蜂炮迎面炸過來

卅四歲的陳姓婦人年初三抱著兩歲大的兒子觀賞煙火,突遭煙火迎面襲擊,造成嘴唇、臉頰灼傷送醫,還好她用雙手護子,孩子臉部只有輕微紅腫;新北市消防局呼籲,新修正的爆竹煙火條例,新北只有三處和特定假日七處可施放,且不得在每日廿二時至次日上午六時施放,違者將開罰。目擊者指出,前晚新莊西盛河濱公園有人施放蜂炮,但點燃時不慎傾倒,射向站在路旁的陳姓母子後炸開,導致母子都受傷,事發後施放煙火的民眾一哄而散。消防局調查,當時蜂炮迎面而來,陳姓婦人疑張口要呼救,卻遭蜂炮灼傷上唇,造成嘴唇兩公分撕裂傷及左臉頰、左眼有一、二度燒燙傷,經消防人員初步處置後,送往亞東醫院急救;男童幸好有母親保護,臉部微微紅腫無大礙。消防局指出,過去施放煙火沒有特定區域或時間,新制上路後,平日可施放爆竹煙火的地點為,重陽橋下游側至蘆洲垃圾轉運站範圍內、新店溪秀朗橋上下游側各五十公尺範圍內、新店溪華中橋下游側至光復抽水站排水口範圍內。消防局說,除夕、春節、國慶日等,則增加淡水河左岸八里文化公園範圍內、二重疏洪道出口堰堤頂步道、大漢溪右岸鐵路橋下游側至四汴頭抽水站排水口範圍內、大漢溪左岸西盛環保公園範圍內四處。違反規定者可處三至十五萬元罰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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