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認為,《基本法》附件一規定二○○七年以後特首產生辦法如需修改,要經過五部曲的條文已經過時,可以修改成二○一七年後或二○二二年後,以清楚表明二○一七年的普選不會是終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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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u. m" H0 B5 T. Y9 \- [2 o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寫明,二○○七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及人大常委批准,陳弘毅昨日在一個論壇後認為此條款已過時,應在今次政改中修改,訂明二○一七年後的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可通過某種程序修改。5.39.217.76) T/ U4 e/ K0 \
( B2 I9 V5 T; t2 v2 L" u5.39.217.76 他表示,有泛民人士認為一通過政改,中央政府便完成《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的責任,不能再修改選舉辦法,故若在法理上明確指出二○一七年後的選舉制度仍有完善空間,有很大的實質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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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能否在二○二○年更改立法會功能組別議席的數量甚至取消功能組別,陳認為要等到約二○一八年,由當時的行政長官啟動五部曲程序處理。他又說,若今次通過政改方案,候選人需爭取幾百萬選民支持,會將符合市民意願的事項放入政綱,包括完善化二○一七年後的行政長官選舉制度,這有望改變香港的政治生態,有利實現立法會全部議席由普選產生。被問及如不修改人大決定,將來的選舉制度會否無法改變,他表示,將來的選舉形式無人能預測,但有了第一次普選後,第二次就會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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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U( R; O3 r; a5 d 不過,「佔中」發起人之一陳健民表示,二○一七年的普選都未達到,談二○二○和二○二二年的選舉更是虛無縹緲,目前看不到中央會就優化政改作出實際承諾,質疑一旦通過政改,中央將來只會作枝節性修改,看不到往後可以達至真正普選,又認為港人根本不信任中央,政改被否決的機會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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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張定淮昨日到港出席講座,指香港發展政制必然要走政黨政治,但目前香港的政黨並未成熟,又以支持及反對中央作為分野,將來應就政黨制度立法,及所有政黨不能將矛頭指向中央。他又批評香港一部分人帶有「制度傲慢」,以為內地體制一定比香港落後,呼籲泛民放棄異端思想,包括認為香港必須不變,認為中共的政制不夠發達,以及懷疑中央不想發展民主政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