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鐵是一個失敗的BOT案,卻未必是一個失敗的公共工程案。筆者當年曾參與中華高鐵團隊投資分析,雖不服當時交通部之裁決。但當初由中華高鐵得標,政府仍需補貼一四九五億元。然而,在中華開發錯綜複雜的政商關係下,及政權移轉八年期間,高鐵是否會順利完工?工程品質會比今天更好嗎? 目前因為部分特別股股東,法律訴告台灣高鐵履行債務。法律程序可能在今年三月走完,屆時台灣高鐵帳面總負債大於資產,即達到法定破產,而非實質財務周轉失控。 屆時,若由政府接管經營,是可以改善帳面損益數字,甚至轉虧為盈。如此龐大公共資產,若不限於在BOT營運期間全部攤提完畢,回歸正常會計原則,帳面損失不致如此難看。何況資本密集的產業,在營運初期或不景氣時期,多只求現金收支平衡,待景氣好轉或日後再處理場站附近土地租售,則台灣高鐵償債還本機會仍很大。 交通部推出的財改方案,要減資六成,又不准原股東參與新的增資,實難令人心服。但原股東也不要討了便宜還賣乖,已賺飽承包工程利潤,為何還不將承諾投資的資金到位?當初承諾政府零出資,「依法行事」就不應事後再要求公營行庫及國營事業、法人挹注資金。 民進黨蔡主席批評交通部財務改革方案是圖利財團,請明確指出是圖利了誰?在陳水扁執政時期,大陸工程等股東資金不繼時,又是誰違反BOT契約,指使公營行庫投資台灣高鐵,以維護原股東之權益,這才是「圖利財團」。 今天,朝野及原始股東若不誠意協商解決台灣高鐵問題,卻放話互控,都是不負責任的政客伎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