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如台北市長柯文哲所言,陳水扁前總統保外就醫後,才是問題的開始。這件包裝著人道外衣的政治案件,政府若沒有謹慎面對,將讓司法公信受到挑戰,受刑人的人道關懷,不應當只有陳水扁這樣特殊政治身分的受刑人,人道應是一體適用所有受刑人,才能彰顯台灣司法人權的公平與公正。 扁案與戒嚴時的美麗島案不同,美麗島案經政治決定,將受刑人釋放,彌補司法不正義的缺憾,再經立法還給政治案件受難人權益。扁案卻是總統濫權弊案,陳水扁因國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洗錢案等案被判刑,是經過公開審判的司法案件,不是政治案件。 陳水扁洗錢案牽涉調查局長葉盛茂,葉沒有調查陳水扁家族洗錢,反將開曼群島金融情報中心提供扁媳黃睿靚在瑞士美林銀行帳戶中英文譯本資料,加以隱匿,親手送交扁,向部屬謊稱將資料交給檢察總長陳聰明。這是干預司法與濫權案,重創調查局形象,至今陳水扁都沒有為此罪行向國人表現悔意,卻要國人給予人道待遇。而且阿扁入獄是判刑確定,違法事實明確,不容疑義。 陳水扁入監後,依據民進黨人士說法,他的健康情況惡化,政府採取人道方式處理,但有多少受刑人有陳水扁一樣的優渥待遇,經過醫療小組鑑定,並獲得醫生背書必須保外就醫呢?雖是保外就醫,離開監所卻不是前往醫院就醫,而是回家,這讓外界如何看待扁健康問題的急迫? 陳水扁享有的待遇,在其他的受刑人身上,能否一體適用,考驗著政府能否真正保障司法人權,而非迫於政治壓力,用政治手段一時處理司法案件,在2016年總統大選前,減緩在野黨的壓力。這樣的算計,無助翻轉低迷的國民黨政情,卻讓人看到司法可受政治操縱,至此,再無人相信司法不受政治干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