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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罰款增9倍明年初實行違暴利法重罰200萬

(八打靈再也23日訊)重罰勝於防範!為了嚴懲擅自抬高物價、以消費稅牟利等違例商家,2011年價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下已修正的罰款額,預計將在明年初正式落實,從原有10萬至20萬令吉,大幅度提高至100萬至200萬令吉。
0 p% z) a  c- w' J8 w5.39.217.76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人事務部長拿督斯里哈山馬烈指出,之前該法令下的相關罰款額太低,只有10萬至20萬令吉,不足以遏制不法商家犯罪,所以別有居心者濫用補貼、欺騙、走私燃油、牟取暴利等問題仍經常發生。
( u( r* V: H; V' D公仔箱論壇“我作為貿消部長,需經常聆聽人民心聲,部門因此尋求內閣同意,把罰款額提高至100萬至200萬令吉,(罰款額多寡)胥視不同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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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擅自抬高物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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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Z! F1 V5 m; v* l哈山馬烈今日為蜆殼公司推介“Shell Win Free Fuel”免費燃油競賽活動後向記者說,擅自以消費稅為由抬高物價的商家,也會在這法令下面對懲罰。5.39.217.760 y5 z! `, J* R' \5 P: T3 }# m& i6 |
在原有的2011年價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下,被控者一旦罪成,個人將面對最高罰款10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公司面對的最高刑罰則為罰款50萬令吉。
' z8 V5 k+ e. b1 Y0 z$ e) c公仔箱論壇哈山馬烈指出,該部之前把調高價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罰款額的建議提呈內閣,較後獲得國會上下議院通過;預計這修正案在憲報上頒布後,明年初即可正式實行新的罰款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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