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港澳台] 賣地收入變房儲金 更名正言順?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昨日表示,將2014年政府財政儲備的全部投資收益(約為270億元)撥入新設立的「房屋儲備金」,並由金管局負責投資。「房屋儲備金」及其累積投資收益,將用以支持公營房屋發展計劃及相關的基建配套。一個公屋單位 造價百萬
7 }8 u9 @9 a) E& b: n5 Z! Q公仔箱論壇 運房局早前曾表示,目前興建一個公屋單位,費用大約是100萬元,甚至部分達到120萬元水平,興建20萬公屋及9萬居屋,假設公屋及居屋的規格相近,發展成本相若,換言之,興建29萬伙公營房屋大約要2,900億元至3,480億元左右,未計算期間可能的通脹,建築成本持續上漲的問題。4 C: v& ^" d0 |# g9 f9 y$ U" E
資料顯示,特區政府投資收入被視為波動收入。另外,賣地收入、印花稅均屬同一類,隨着地產及投資市場大起大落。當地產及投資市場興旺之時,3項「波動收入」可以貢獻4成的政府總收入;相反,當地產及投資市場萎縮之時,3項「波動收入」卻只貢獻約兩成的政府總收入。由於佔政府收入比重不少,當「波動收入」顯著增加時,政府便會錄得盈餘,甚至;當「波動收入」大幅減少時,政府就會出現財政赤字。
% Q3 D  s5 W3 y( }7 _  L賣得愈貴 對房儲金有利tvb now,tvbnow,bttvb3 c  C0 ~4 ~1 Q* T* v
既然投資收入和賣地收入均屬於波動收入,唐榮認為,不如把賣地收入撥作房屋儲備金是否更恰當?
$ t2 U; Q; o3 P9 Z6 }0 c% W. g+ Y/ a公仔箱論壇 更快累積:2011至2013年的3個財政年度(見表),賣地收入合共有1,871億元,平均每年有624億元,假設政府的房屋儲備金目標是1,000億元,估計咬緊牙關2年便可超標完成。
4 H$ x. r1 P* x$ B 取之於地、用之於地:出售政府土地,資金來自發展商,發展商建屋賣樓,資金來自能夠負擔樓價的人,政府賣地所得,同樣用於土地上,興建公營房屋,協助低下階層上樓(租住或自置)。唐榮不會用「劫富濟貧」這個字眼,目前社會貧富懸殊日趨嚴重,社會撕裂,如果透過這個機制,能夠利用制度,政策的力量,讓社會部分資源能夠再分配,亦值得研究考慮。過去亦曾有建議把賣地收入撥作土地發展基金,作為未來開發土地、移山填海、甚至收購土地的資金,當社會普遍認同有需要多興建公營房屋,賣地收入直接撥作房儲基金,似乎更恰當。
( X; D# x# G- @2 z, w公仔箱論壇 維持高地價:港府可以更名正言順維持高地價政策,社會一直批評港府高地價政策、而港府又一直不承認高地價政策的存在,不論是有意或無心,香港地價高昂是事實,若把賣地收入撥到房儲金,自然賣得愈高、不賤賣土地,對房儲金的累積愈有利,可以無懼高地價批評。
9 b$ m5 \! ~' k" Z/ c& }0 f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當然,近年賣地收入較投資收入高,若剔走賣地收入,無形中,政府的整體收入會出現較大幅度的減少,政府可運用的資源亦會劇減,但換另一個角度看,這種做法能讓香港的正常的收入和支出、額外的利民紓困、派糖派飯等等更能量入為出,藉此戒掉對賣地收入的依賴。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