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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莊迪澎/期許民聯研擬傳播政策

雖然2013年的政權輪替大業功敗垂成,但既然民聯未放棄入主布城,除了那些較能「吸睛」的替代政策主張外,其他議員亦應研議相對「冷門」的傳播政策。依據《人民宣言》提出的三點承諾,民聯研議傳播政策時應至少思考:立法促進輿論多樣化和平等的近用媒體權利、思考和研擬「公共化」方案、輔助經濟弱勢的小眾媒體。
# q# W& m7 I) Q5 Z5.39.217.76國陣政府雖然執政將近一甲子,但是整體上來說,沒有提出宏觀的傳播政策;即便報業已有兩百年的歷史,而廣電機構如「馬來西亞電臺與電視臺」(RTM)也始於英殖民時期(電臺在1957年已有,第一電視和第二電視分別於1963年和1969年啟播),但不論是英殖民政府或後來的聯盟/國陣政府,均把廣電媒體當做政府的宣傳部門,雖有制訂明確的「五大方向」,卻談不上有完善的政策。
0 ~9 Q& i: }+ E' J# x& y1 s國陣治理傳播產業,一是將它附庸於一個大政策底下,例如1980年代初馬哈迪首相任內出臺的「私營化政策」,允許設立「私營」的電視臺,第三電視(TV3)就是私營化政策底下第一家私營無線電視臺。二是依政府首長的政治意志而定,最為顯著的例子是馬哈迪在1980年代兵分兩路,一邊以立法手段限縮媒體自主空間,一邊則以所有權控制手段將報社和廣電企業收編於黨營企業或朋黨企業麾下。
2 C/ x; s3 i/ t+ I2 D" O7 N# m' g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國陣政府治下並非完全沒有與傳播項目相關的政策,晚近因應傳播科技的沿革和經濟潮流,國陣政府有針對個別產業提出政策或行動綱領,例如「國家寬頻計劃」(National Broadband Plan,2004年)、「國家數位化大藍圖」(National Digitalisation Masterplan)及「國家創意產業政策」(Dasar Industri Kreatif Negara)。不過,這些政策和行動綱領,似乎還是以促進相關領域的經濟成果為主。
/ _. N6 e1 g8 l% U0 m- U( [9 r5.39.217.76至於民聯,雖然在2008年3月8日大選大勝後雄心勃勃,要實現攻下布城、政權輪替之大業,但是迄今將近七年,它研擬替代政策的成果還談不上豐碩,對待傳播政策的態度和國陣政府似無兩樣,都是興趣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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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聯僅承諾為媒體鬆綁
0 }/ X' r/ o$ v8 }/ o0 \7 n  i+ Y+ Ctvb now,tvbnow,bttvb民聯2011年公佈的《橙皮書》,可說隻字不提傳播事業的改革,唯一提到媒體的內容,是「乾淨、自由與公正的選舉」此一條目下,略提「確保媒體給予所有政黨公平的空間」。2013年大選,民聯發表的競選宣言《人民宣言》(Manifesto Rakyat),就媒體提出了下列三點承諾:tvb now,tvbnow,bttvb* g9 t- v' m2 i
一、廢除所有限制媒體自由的法規,包括《1984年印刷機與出版法令》、執照程序和其他嚴苛的措施。# |0 P2 W/ I3 E" [* F$ n- b
二、企業化政府擁有的廣播機構如馬來西亞電臺(RTM),並確保所有媒體企業如首要媒體集團廉正奉行媒體自由,以進一步發展廣電產業。
' H$ p; |+ `0 ]% Y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三、尊重媒體從業人員在不受政府干預的情況下,以自由且負責任的成熟方式經營媒體業。
! f. d  H' y% J# z# d* Stvb now,tvbnow,bttvb上述三點,其實都只是局限在「為媒體鬆綁」此一基本原則而已。這種促進新聞自由的宣示,在國陣治下新聞自由境況糟糕的背景中,是符合「改革」、政治正確、能回應民權組織之期許的原則性訴求。然而,除了「鬆綁」之外,也就僅此而已,甚至可以說只是未經深入思考和研議就提出的泛泛之談。
$ i) a, ~- A- z% U1 E: W, |. r首先,廢除《1984年印刷機與出版法令》等打壓新聞自由的嚴刑峻法和措施,其實僅為消極、初階的手段。在企業媒體(corporate media)大行其道、媒體集團壟斷主流輿論市場的現實中,鬆綁以外還有哪些積極的舉措,促進媒體多樣化和輿論多元化?5.39.217.760 l' d9 S/ v% u, p
其次,民聯所謂「企業化」馬來西亞電臺與電視臺(RTM),並確保所有媒體企業如首要媒體集團廉正地奉行媒體自由,以進一步發展廣電產業,又是何解?「企業化」是「私營化」的前奏嗎?
. u) ~$ r# G. Q) Z( R「企業化」帶有要讓國營事業有能力與私營企業競爭之含義,但是同時也帶有將本求利、謀取獲利最大化之目標。可以預見的是,屆時RTM可能擺脫「政府宣傳機器」的定位、職能和印象,但也未能重拾其公共部門的應有精神,變成以牟利為目的的營利企業,以商業手段經營的廣電企業與另兩家廣電巨擘——首要媒體及Astro——競逐收視(聽)率、爭奪廣告開支。
  p' S" b1 J4 Q5 t6 d然而,對傳播產業稍有尖銳觀察的人,大抵都應知道,廣電產業的「商業化」往往導致內容同質化,而這種同質化的內容又以能獲取高收視率的娛樂、體育節目為主,排擠掉其他叫好不叫座的優質節目。1984年第三電視啟播後的所謂廣電媒體自由化(liberalisation),並沒有促成「自由」(freedom)與多元(plural)。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_4 R$ l: @1 x0 S; i2 W
至於「尊重媒體從業人員在不受政府干預的情況下,以自由且負責任的成熟方式經營媒體業」,更加不知所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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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f" e6 i! E$ [6 F公仔箱論壇冷門替代政策思考闕如8 H: |' c" r5 n2 f( t
根據媒體在2011年的報導,民聯當時曾透露,民聯三黨早已各自委派適當的國會議員擔任「影子部長」,而且一旦入主布城,就會從每個部門的三人之中,選出最適當的人入閣。然而,2013年大選前後,民聯幾乎都不提「影子部長」。民聯三黨當中,雖有一些國會議員深自砥礪,在探討、研擬像是房屋、公共交通、經濟、教育方面的替代政策,但是相對於現有88位國會議員,願意花時間思考替代政策者仍是少數,其餘可能礙於個人惰性、能力、視野與格局所限,除了繼續處理民生問題、在國會走廊開記者會向政府喊喊話或到一些抗議集會亮亮相之外,從沒提起什麽政策思考。, L; |5 `! F. C, g6 |
民聯的2013年「五〇五,換政府」大業雖然功敗垂成,但是既然它沒放棄入主布城之目標,除了前述房屋、公共交通、經濟和教育領域等較能「吸睛」的替代政策主張之外,其他議員亦應研議相對「冷門」的替代政策主張,其中之一就是傳播政策。依據上述《人民宣言》提出的三點承諾,民聯研議傳播政策應至少思考下列三點:
% l: X0 c/ Z9 H! q7 @/ U一、廢除限縮新聞自由的惡法之餘,如何以立法手段促進輿論多樣化和平等的近用媒體權利,例如修訂《2010年競爭法令》,限制資本交叉控制不同媒體,以及限制同一集團垂直和水平壟斷媒體產業。tvb now,tvbnow,bttvb) N# y/ W& T: Y& @
二、與其將RTM企業化,不如思考和研擬「公共化」方案,使之發揮公共廣電服務(Public Service Broadcasting)之職能,保障弱勢群體(例如原住民、經濟弱勢者)的傳播權益。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媒體(尤其是廣電媒體),主要資源會用在製作能吸引有購買力的中產階級閱聽人的內容,而弱勢群體因較無購買力,往往成了可有可無的陪襯。公仔箱論壇$ m( Y  V$ R7 Q0 p8 q' c
三、如何以「政策介入」(intervention,不是干預)輔助經濟弱勢的替代媒體或小眾媒體(例如《激流月刊》Aliran Monthly、原住民媒體、環保雜誌,等等),確保它們繼續在媒體和輿論市場裡存活,進而保障媒體多樣化和輿論多元化。這方面可以研議的方案有:設立補助基金,經費來源一是從政府的常年預算案中劃撥若干經費,二是規定每年盈餘達到若干的媒體企業撥出若干比例(比如1%)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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