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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11歲女嘗禁果 母報警拉男友

昨日深水埗白田邨一名44歲母親發現,其11歲女兒衣衫不整,還與一名19歲青年發生爭執,想到女兒被「呃」,報警求助。警員到場後揭發女童曾與該名19歲青年發生性行為,由於女童只有11歲,警方涉嫌「與年齡在13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拘捕青年帶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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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女童與母親一起生活。而被捕19歲青年姓陳,他與女童在兩個月前經友人介紹認識,在數日前才成為戀人。
香港某些號稱民主自由的政治團體,
' s% i+ V, C1 c1 ~7 ^tvb now,tvbnow,bttvb經常聲稱中小學生懂得獨立思考,
% l7 `) @- u% e1 i6 q" T4 _5.39.217.76為何今回還不趕快站出來?
4 s4 P% d! u! v( C' i聲援一下這個懂得獨立思考的十一歲學生呢!
哈哈... 好會思考, 早扑早享受... 跟著咪去做媛交, 一步步上.. 好快企係廟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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