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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 只有三種情況 大陸才會對台用武

台灣軍方發布的“2014年中共軍力報告”與“五年兵力整建及施政計劃報告”稱,若情勢緊迫需要、或未來建立足夠兩棲能量,解放軍可能直接攻奪台灣。 1 P! r4 S' U+ b" l7 a2 ^

( }% ?3 L9 [0 `7 C' L  Y( m8 l# J  何謂“情勢急迫需要”?台灣軍方稱,根據評估有三種可能:一是台灣改變現狀、宣布獨立,二是台灣內部發生政治動亂,三是中共領導階層出現重大變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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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軍方上述評估,後兩種其實是誤判。根據大陸於2005月3月14日頒布施行的《反分裂國家法》,只有三種情況大陸才會攻台,分別是:一,“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二,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三,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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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規定,如果發生上述情況,“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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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V3 V/ A. y  ]6 y. [5.39.217.76  我們認為,雖然大陸從來沒說要放棄對台用武,但只要“台獨”不挑釁,不踩大陸紅線,就不用擔心大陸會採取非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換另一種說法,也可以說兩岸是否爆發戰爭,決定權在“台獨”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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