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時事討論] 梁美儀﹕特首的「個人身分」

本帖最後由 felicity2010 於 2014-8-18 07:55 AM 編輯
9 Z& D& u- A! J$ K9 w/ ~+ P& z: E; |0 c" h; _6 G* u
梁美儀﹕特首的「個人身分」公仔箱論壇* L% p! q  p1 H/ ~. @
5.39.217.76  ?5 a, Y2 o' \( S% C

! ^( I4 O# B7 f% \# \

5 x  C5 s) X+ D( W9 K) Q5.39.217.76特首梁振英的「破格」行徑,不勝枚舉,最新一則, 是他於上周五高調前往簽署反佔中表格。他強調,今次是以「個人名義」、「作為社會一分子」參與簽名活動,以表達他保普選、反對用犯法的方式,即以「佔中」的手法表達普選的訴求。 可是,即使是一介蟻民都會明白,作為特別行政區的首長,哪有個人身分參與民間政治表態活動可言?這徒為梁振英再一次刻意模糊政治道德界線的狡辯而已。
5 }% ^8 _0 i* F2 A. p1 F

" Z( M) S! A4 l" O3 R5.39.217.76也不能說一個政府的首長,完全沒有「個人身分」。例如法國總統奥朗德年初宣布,與同居了7年的「第一女友」特艾爾威勒分手,回復單身的消息時便特別強調,由 於此事涉及私生活,故他是以個人身分而不是作為國家元首的身分宣布此事。以一個國家的元首而言,從性質上,他是國家的代表,是依憲法規定扮演國家代表的角色,並行使制度賦予的權力,而不是以某某某的個人身分去代表國家。5.39.217.76% l6 ]+ e& U9 W; ~
公仔箱論壇6 t$ c1 u; w+ X: }6 Y

* Y/ n; @! l0 Q  L( V' q) U0 Q' U5.39.217.76在香港,根據《基本法》,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代表香港特別 行政區,所以,當他往那份反佔中表格上簽署的時候,已是把整個特區政府押下去。筆者相信,梁特首沒愚笨到這地步,以為特首真的有「個人身分」參與這類政治活動吧,顯而易見,他是刻意要模糊過往行政機構在政策制訂過程中,對民間不同陣營的訴求,扮演相對中立角色的界線。
$ o) B0 K0 P; G" h3 _. d1 }5.39.217.765.39.217.76' }/ M& v. Z% x
此缺口一開,日後行政長官及以他為首的特區政府各員,便可肆無忌憚地積極參與各式各樣配合特區、配合中央的民間政治活動,參與製造「民意」,攻擊異己,而非再是單純推動和宣傳政府政策的角色。這對香港的政治局面是禍是福,相信大家心中有數。
/ p$ {  e* k0 y2 u% F+ I
1 ~& I- Q' k- n) B" q* f6 Z作者是資深傳媒工作者公仔箱論壇# h9 F% |* ?% g6 ^  g

& v, o4 J( y3 Y% R4 ]- M公仔箱論壇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