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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內地] 郭飛雄被以擾亂公共秩序罪移送法院

因“南方周末”事件被捕的廣州維權人士郭飛雄,六月二十號被當局以擾亂公共秩序罪進行起訴。5.39.217.766 z6 {' |. ]7 f! y$ C
據美聯社報導,廣州維權人士郭飛雄因為“南周事件”在廣州街頭舉牌演講而被捕已經十個多月,他的代理律師張雪忠星期二表示,他星期一向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查詢時,獲告知案件於上週五移送法院。
. l3 w  ]$ v' k: g9 q5.39.217.762013年《南方周末》新年特刊的“新年致辭”被廣東省委宣傳部官員​​刪改,導致《南方周末》編輯的集體抗議,在這一事件中,本名楊茂東的郭飛雄組織公民群體聲援南周編輯。去年8月初,他被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刑拘。0 M4 l2 D/ f* v% s
北京的維權律師李和平說,郭飛雄長期以來一直在從事中國的民主運動:tvb now,tvbnow,bttvb1 x# @0 q" j* T0 I0 j$ G$ {" ^
“我和郭飛雄是朋友,我認為,他是一個理性的,有理想的人,他從事的民主運動都是在合法的框架下進行的。”
9 [: |* C# i+ L; x0 Z$ ?; mtvb now,tvbnow,bttvb李和平律師說,當局扣在郭飛雄頭上的“擾亂公共秩序”的罪名根本不成立:
: Y1 |, a: Z( {7 T- }1 J9 g5.39.217.76“郭飛雄作為公民有權利對政府的一些做法作出公開批評,這一權利不僅應該得到法律的寬容,更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中國政府應該適應時代的變化,更廣泛地保障公民言論自由的權利。 ”5.39.217.760 L% x2 c* l/ M7 O: F9 r5 Z. v1 ]! P
2005年7月,郭飛雄作為北京晟智律師事務所的法律顧問,南下廣東參與了南海、佛山、番禺等地的民間維權工作。7月底,他參與太石村罷免村主任事件,提供法律諮助,他在第一時間在個人網誌上向網絡讀者們提供太石村事件進展信息。2006年8月因絕食接力活動被捕,後被被判刑5年,2011年9月12日出獄。5.39.217.76, I# U; V! b  i( o) D7 s
北京的維權人士胡佳說, 郭飛雄第一次被判刑和他出版的一本書有關:公仔箱論壇) f1 ]8 Q) {: }  ~/ Y9 Z
“郭飛雄在10多年前就積極從事推動出版自由的活動,他曾經因出版了《瀋陽官場地震》一書而遭到迫害,被判刑5年。”
6 |6 s+ K0 w/ T4 s5 A3 ?$ x$ D( I5.39.217.76胡佳說:郭飛雄出獄後又投身到新公民運動當中去,中國的新公民運動,北有許志永,南有郭飛雄,2013年4月,中國八個城市發生公民街頭舉牌要求官員公佈財產,郭飛雄被認為是組織協調者之一。/ h, Q6 _" e; \3 }* X  R
“中國南方各省的街頭舉牌運動風起雲湧,郭飛雄既有戰略目光,又有具體的組織能力,中國政府把他看作眼中釘,一定要對他嚴加打壓,以威懾其他維權人士。”公仔箱論壇1 R9 h9 R6 J$ v! Q  B( F
郭飛雄的庭審估計在今年夏天舉行,他的律師張雪忠對美聯社記者說,根據中國當局對其他維權人士的審判,郭飛雄不會得到無罪釋放,雖然他沒有任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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