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兼立法會主席的行管會主席曾鈺成,昨日在行管會召開特別會議後,列出三大理據指控衝擊立法會的示威者,直指他們是惡意攻擊,卻其實更似抹黑多於有實證,且當中更有明顯的邏輯犯駁,本報早前已曾撰文剖析,不贅。
4 V2 O4 j: l! `: k# K7 [& S1 Wtvb now,tvbnow,bttvb只懂諉過於示威者的曾鈺成,未有反省由他領導的立法會,在上周五(13日)跟警方協調的部署出問題,才是令衝擊出現的原因之一,然後就只是亂搬龍門推卸責任,並已犯下最少三大錯。而其實,縱觀他在整個風波中,更最少有著四宗罪,不單令立法會的自主性及獨立性蕩然無存,更有失職與妄顧議會秩序和程序之嫌,令人難以信服他是否仍可勝任議會議長之角色,而之後的下一步,就是由他本人示範是否懂得,何謂知所進退。
0 K# f# n( V& J/ y! D c立會設計「包容開放」元素成泡影tvb now,tvbnow,bttvb1 a4 S- |) O$ w2 g
曾鈺成第一宗罪,是渾然忘記立法會,其實是人民的議會。自上月底立法會出現「佔領」事件後,曾鈺成即首肯立法會秘書處尋求警方的增援,於是令上周的立法會現場,出現警察多過示威者的情景。雖然如此,曾鈺成仍未言休,還欲進一步令立法會成為禁區,例如在周二(17日)時,就再公布「五辣招」令立法會徹底地不對外開放,他甚至提出考慮封閉示威區。0 H% b& \9 r. ?7 w- [, m" ]
然而,如果立法會連示威都被禁止,還是否體現民主?更何況,《基本法》第73條列明,立法會的職權之一,是「接受香港居民申訴並作出處理」,當示威也被禁止,哪又仍算是接受香港居民申訴嗎?還是曾鈺成以為,立法會設有申訴部,即算是滿足了此條文?公仔箱論壇" e$ l0 |: k* m9 D! Q
第二宗罪,無理封鎖立法會。新增的「五辣招」,包括周五當天不准議員接待任何訪客進入立法會大樓、取消訪客車位、秘書處與議辦非必要值勤員工毋須上班、實習員工當日毋須上班等,猶如把立法會當作是私人俱樂部,自訂開放與出入條件。
7 v" j* T) u$ ` ]而其實,立法會大樓設施,是以逾55億元公帑興建的公共設施,設計理念為「玻璃圍合的圓錐」,象徵透明、包容及充滿創意動力,也結合「嚴肅謹慎」和「包容開放」兩種元素,惟現時卻猶如監牢,既然要用封閉式開會,豈不是浪費興趣設施的公帑?再退一萬步說,如果是因為曾經發生衝擊,立會此後便要採取嚴格的保安措施,以曾鈺成的邏輯,其實自六七暴動後,香港又是否應該從此要永久戒嚴?
1 T+ w, L4 z) g9 S. W; a, V警方放棄室外防線議長需問責
9 K# [9 B6 C h* }1 j* Ltvb now,tvbnow,bttvb第三宗罪,容許警方進駐立會,先行放棄大樓外圍防線。時間先返回四年多前,當時立法會審議高鐵撥款,舊立法會大樓外一樣群情洶湧,但示威人士最終難越雷池半步,因為當時警方先在立會外圍架起雙層鐵馬,再在鐵馬後築起防線,令防守陣型牢不可破,更有餘力以人鏈開出車道讓官員離開。不過,在上周五,根據同為行管會成員的湯家驊事後透露,他只是同意警方在立法會大樓外布防,但他當時所見,室外範圍竟然沒有警察,警察都進入了立法會大樓範圍。
/ O5 R, P9 u( g6 B* c3 J) F8 |0 A5.39.217.76必須指出,沒有曾鈺成的同意,警方是絕不可能進入有關範圍的,而亦因為警力都在室內,才令在外的鐵馬輕易被搶,並造成示威者跟警方隨著玻璃門對峙的情況。而如果長毛梁國雄提醒蒙面者或可能是無間道時,是否有人其實故意讓警力在室外消失,好讓示威者在無計可施下,只能直接衝擊立法會,同時成為各方狠斥與大造文章的把柄?曾鈺成就算沒有主導有關「劇本」,但事先未有跟警方作出交代而優化安排,已有嚴重失職之嫌。就正如城門失守,負責守城的將領,自然要負起責任。
. [: ]( k) ]' X. H) O8 C- A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未有澄清吳亮星剪布非參考自己
, S/ }9 C0 m4 n% F第四宗罪,是對財委會主席吳亮星濫權視若無睹。事實上,立法會過去一連兩星期被衝擊,跟吳亮星主持會議不公與濫權大有關係,直接刺激場外的示威者,認為議會已全面失能。或許財委會主席吳亮星的濫權「劃線」行為,應該在財委會內解決,但曾鈺成卻也未有公道地作回應與處理,只單方面批評示威者的行為。
2 _2 b+ Y3 E2 p9 j9 W其實,吳亮星的濫權跟曾鈺成可大有關係,因為他正是多次以參考「大主席」(即曾鈺成)做法之名,禁止議員再提議案及發言,問題是,曾鈺成仍為當事人,既清楚自己的決定,總算仍有《基本法》與《議事規則》授權,而有關授權卻沒有延伸至其他委員會的主席,而且吳亮星現時剪布之法,也跟曾鈺成的做法截然不同,故曾鈺成實有絕對的責任,公開澄清吳亮星的做法,已不是亦不應參考自己,好及早以正視聽,還給議會應有的議事程序。7 j: `# w3 D) ] N4 D
當然,當日的「剪布」,曾鈺成其實都無法可依的,更訛稱自己是參考外國例子,後來更自行演繹「可參照」為「不一定參照」(而提名委員會的組成之「可參照」,卻又被一眾左派人士指是「一定要參照」,叫人難以捉摸呀!),早已作「搬龍門」的示範,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今天議會內建制派屢屢不守議事程序,曾鈺成是否當中的罪魁禍首?大家應心中有數。
% G( T- ~0 a% E2 dtvb now,tvbnow,bttvb曾鈺成是民建聯的創黨主席,而民建聯又是立法會內的最大黨,故為令主持會議時有絕對的公正公平公道,本就不適合擔任主席一職。事實上,他過往在會議上,早已不乏作出偏袒裁決的例子,當中在上屆立法會,他爭議性地剪布時,就聲稱自己是參考外國例子,最終卻被證實是一個謊言,誠信足以破產;到去年,他便曾被泛民議員提出不信任動議,只是在建制派護駕下,議案才被否決。但他現時低處未算低,先自閹了立法會的自主性與獨立性,再讓議會的秩序蕩然無存,就算繼續安坐其主席之位,立法會歷史上都會為他留名,並標記下「罪人」二字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