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馬振川建議,應制定反恐法,通過立法將反恐的力量、職責、程序等問題明確。同時應修改警察法,明確界定在緊急情況下警察使用武器的權力。
+ {; X1 a. U- U; t/ g
' Z7 y6 w! P" E“如果遇到恐怖襲擊,誰來協調?”針對反恐形勢,昨天,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馬振川在北京團審議“兩高”報告時指出,建議反恐立法,通過立法解決各部門權限、職責範圍等問題。
2 p+ v. }* P' N# P5 g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z9 h$ Q+ m5 T6 C; N4 h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馬振川舉例,在反恐立法中需要明確的問題包括,武警、部隊的用兵權限,報批的程序,什麼情況下出動多大的反恐力量等等具體問題。) J) j' Y! E; U( J
3 K, |; O! [' U! p" h
此外,他還建議修改警察法。據馬振川介紹,現行的警察法於2012年10月修訂,2013年1月1日實施。其中第10條表述,在遇有拒捕、暴亂、越獄、搶奪槍支或其他暴力行為的緊急情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使用武器。
% r& J. o! k- G6 {; \tvb now,tvbnow,bttvb) D, R* h8 B% {
“這里面在法理上出現一個問題,警察使用武器的權力在緊急情況下是依法行使,還是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行使?”馬振川認為,這些法理表述實際上造成操作上的模棱兩可,影響快速出警快速出槍。tvb now,tvbnow,bttvb) ] C- }8 M# Z9 E+ i5 v+ 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