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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陳宗興提醒發展商憲報未通過道路不宜開放

(大山腳9日訊)新發展計劃在未獲得住用證之前,即使發展計劃內的道路已經建好,也不適宜開放給公眾使用。公仔箱論壇' F: H! z9 e4 a5 ]. Q7 V  w
威省市議員陳宗興說,發展商如果犯下這些疏忽,導致道路使用者在這未經過憲報公佈的道路發生了車禍,發展商是會被起訴的。
+ y" l# I4 ?- I公仔箱論壇他日前到雙溪南眉區一個新發展計劃的路口巡視,當初有關發展計劃內的道路已經鋪好柏油路,所以在沒有任何安全措施下就開放使用,有一名經濟飯業者駕摩托車在上述路口被一輛汽車撞及,導致其右小腿骨折。
2 v- k- _# {! V- i% b他也說,上週六有關路​​口也是發生一宗汽車與摩托車互撞的車禍,只是並沒有傷及人命。tvb now,tvbnow,bttvb* S2 H4 U5 B8 b# D. s, q% x
沒安全措施險象環生
4 o4 r) t) N. N6 Q他指出,由於有關憲報未通過的道路是附近榮盛園前往默迪路的捷徑,許多人都喜歡抄捷徑,可是現場環境已是一個十字路口,許多人沒有留意就這樣衝過十字路口,所以才有險象環生的局面。
; l( }8 b8 X; B" j% xtvb now,tvbnow,bttvb“上週六車禍後,我在接到社委會主席陳梁發的通知下有到現場視察環境,也感到這路況是很危險,在取得相關發展商的聯絡後,我就要求對方做好安全措施,如設警示線、障礙物等,而有關發展商也很有效率的,在一小時後就派人來處理。”5.39.217.76* z4 W1 \1 V; J9 r4 l' R
他要提醒所有發展商,在發展計劃內的道路,只要是沒有經過憲報公佈,是必須圍起來。1 w1 e' ~0 |$ O' ~% W4 F
抄捷徑被車撞經濟飯業者負傷過年5 D+ B% n/ ~  t1 F6 l: d3 M
駕摩托車抄捷徑使用憲報未公佈的道路,經濟飯業者就這樣被車輛撞及,導致要負傷過年!0 b6 x; S6 W5 C8 b1 k4 r
週來樺(56歲)日前有出現陳宗興的巡視活動,他說,當時發生車禍是新年前的1月25日,他是如常的從蔗芭直線行駛,一輛車從其右邊方面撞及他。5.39.217.765 k# n1 r6 a. F1 t! K
他說,如果有關新路圍起來不讓人通行的話,車輛就不會橫衝過來釀成車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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