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1日訊)假稱購買一個大馬人民房屋單位而向他人行騙,女公務員今天在法庭被控4項罪名,皆否認有罪。
0 m# D, _# y4 i7 ?6 [ D被告為諾萊達(35歲),住武吉南眉,為雙溪於浪一軍營公務員。! l6 i3 c$ H) M) `& {4 d
被告共面對4項控狀,指她與另一名潛逃者,在2014年1月27日至30日期間,在冬牙峇株一間油站誘騙阿末祖比及莫沙裡分別1300令吉及1800令吉的款項,作為一個大馬人民房屋單位,事實上有關單位是不存在的,因而觸犯刑事法典第420條文。6 c! V' F' J5 j( T& B3 s2 L# q
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10年及鞭笞及罰款。
" X, h7 B1 a$ G另一控狀指她與另一名潛逃者,在今年1月30日期間,捏造文件企圖行騙,觸犯刑事法典第471條文。
2 }5 @1 P, [% A. N3 Q4 V6 d% ?' B0 e+ }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7年及罰款。
: u: I R# \ @% e3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被告否認有罪,第三推事庭推事莎嘉娜杜允許被告以一人8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釋並訂3月3日過堂,案由主控官娜碧拉副檢察司主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