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男子載林姓援交女到超商買飲料,自己離去領錢想包養,未料林女買完後不見林男以為被騙,雙方互告強制罪與違反兒少法;林妻看見寄到家的傳喚通知書大怒,林男陰錯陽差被抓包。 林男(30多歲)日前向檢察官認罪,表示對不起妻子,但他和林女原本就罪證不足,又達成和解,新北地檢署均處分不起訴。 檢方調查,林男前年7月初在家中測試手機軟體Line的搖一搖功能,發現簽名檔寫著「我缺錢,找人包養或幫助」的林姓女子(20多歲),好奇約出;他到林女住家樓下接人,見姿色不差,以3000元代價完成性交易。 林開車送對方返家,談妥以3萬元代價包養,表示要去領錢,林女下車買飲料,將皮包留在車上;但當林女走出超商門口,林男還沒回來,她想起剛剛交易的現金與皮包都在車上,以為遭侵占、被白嫖,一時情急失去耐心,馬上離開超商。 林男隨後開車返超商,沒看見林女,便前往林女公寓,將她皮包放在信箱下方;但林女沒找到,兩人起爭執,互控對方涉侵占、強制罪與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雙雙遭警函辦;傳喚書寄到林男家中,林男只好對妻認錯。 林懊悔不已,寫悔過書認罪,依林女要求賠償2萬元損失;檢方指出兩人提告均未提出具體證據,交易過程看不出任何強制侵占犯意,認定均罪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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