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園鄉蔡姓男子已結婚生子,又結交小三、小四,還在臉書上稱小四「老婆」,不但惹火妻子,連陳姓小三都貼文罵他「垃圾人」,妻子林女還據此作為他出軌的證據,法官採信,昨天判准林女休夫,小孩監護權也歸女方。 林姓女子指控,4年前與蔡姓男子結婚後,他一直不務正業,連他和兒子的農保、健保費用,也都由她負擔。丈夫常二、三天不洗澡,讓她難以忍受。尤其,婚後蔡姓男子不斷劈腿,甚至同時與多名女子有曖昧。還公然在臉書上對小四留言「我最愛的是妳」、「親愛的老婆」,小三陳姓女子在臉書留言罵他「你這個垃圾人…一而再再而三,在外面有女人,你老婆抓你也不是第一次…」。 蔡男辯稱他有工作,年收入一百多萬元;他也否認常二、三天不洗澡,他不反對離婚,但爭取兒子的監護權。 法官調查林女所言屬實,蔡男提不出證明他收入來源,判准離婚,並將子女監護權判給林女。 # `/ b0 w# p) S2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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