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9日訊)報窮局數據顯示,自2007年至2013年9月,在11萬6488名被判入窮籍者當中,只有29%的報窮者向該局登記,以獲該局提供脫離窮籍的服務與勸告。公仔箱論壇* y9 I8 ^& o. e* i$ ^7 |
該局破產組主任林桂莉向馬新社指出,被判入窮籍並非人生的終點,因此勸告報窮者儘速前往該局處理本身的案件,以儘早脫離窮籍。0 ^2 S% T8 I* E1 t0 O
報導說,在11萬6488名被判入窮籍者中,共有6萬4686名報窮者的年齡低於44歲,因此其嚴重性不容忽視。
; t+ e0 Q8 P3 B$ \報導指出,這年齡層的人士大多已結婚生子,如果不設法尋求報窮局的協助及脫離窮籍,則其生活肯定面對更多問題,並永遠活在窮籍的枷鎖之中。
, l8 l( p4 }- y; I% i# p. K% j林桂莉強調,除了1967年破產法令正在修訂外,現有的情況其實也允許報窮者過著正常人的生活。8 P% K9 H( {4 b4 N4 @: ^
她說,許多被判入窮籍者都誤以為他們無法繼續工作、出國或朝聖,卻不知只要與報窮局配合,這些問題其實都能獲得解決。6 T9 O' s% a6 ?3 t$ z
只要願配合報窮者可經商5.39.217.76) l- A- ]# p# T
林桂莉說,只要報窮者願意與該局配合,則在獲得該局總監同意下,他們其實還是可以擁有交通工具及經商所需的資本。5.39.217.76# r! V* }! q3 t- w' B- K, ? U3 s
“在獲得總監同意下,(獲經商)報窮者須每個月提呈銀行結單,因為我們不要看到總監的批准被濫用。”
: v7 w, p, S3 U+ D" O報導指出,大多數被判入窮籍者不願向報窮局求助,主要原因可能礙於面子及尊嚴問題,惟該局官員的“粗魯”服務態度,也可能是原因之一。
" F0 w' S/ H0 X; o: F6 C5.39.217.76林桂莉針對這情況說,如果真的發生官員將被判入窮籍者稱為“破產者”的情況,肯定屬於單一案例。 |